北市 聯醫遭控刁難公傷假 勞動局要查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22日在北市府大樓門口高喊「聯醫還我公傷假、職災員工要保障」抗議,要求聯醫應保障員工有完整公傷假。(溫予菱攝)
1名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病房助理因職業災害導致右肩受傷,依程序請公傷假卻遭院方刁難,聯醫企業工會22日至北市府抗議。聯醫迴應,公傷假依勞動相關法規審定,尊重覈定結果,未來將持續提供同仁協助。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洪三凱表示,將派員到醫院勞動檢查,若有違反規定將依法裁處。
聯醫企業工會接獲病房助理投訴後,昨早前往市府大樓門口高喊「聯醫還我公傷假、職災員工要保障」,要求聯醫應保障完整公傷假。工會指出,員工遞交診斷證明,聯醫卻不給完整職災公傷假時數,並冷血迴應員工若想休息要自請半薪病假,也質疑院方高層2年來都不願意處理,直至來市府抗議前1天突襲約談員工,導致病房助理昨不敢出席發言,難道這不是刁難嗎?
工會表示,61歲女約聘病房助理已在聯醫工作30多年,前年突感右肩疼痛,經臺大醫院職醫科診斷爲旋轉肌撕裂傷需休養4周,依程序持醫師診斷證明向聯醫請1個月公傷假。她返回職場後,卻被院方以聯醫仁愛醫院的診斷證明纔算數、休養時間不需這麼長等理由駁回,只給14次復健、每次4小時的公傷假。
聯醫仁愛醫院副院長林志陵說,員工提供醫療機構證明依法給予公傷假,因該員工有復健需求,給予一定公傷假,依規審後覈定時數,但部分提出未通過審覈,審覈未過時數則經勞動局調解維持原審,也強調公傷假是依規範覈實審定;至於不採用診斷證明及約談當事人,他解釋,職災審定需依診斷書記載病情及法規,昨天是瞭解病情及後續手術,不是約談。
洪三凱指出,將依照工會請求派員到醫院勞動檢查,瞭解事業單位是否有違反勞動法令,若有將依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