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擴大反針孔 納補習班、託嬰中心
北市頻傳偷拍事件,市府啓動相關修法,市政會議拍板通過「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將於5月底前發佈實施。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本報系資料照
北市頻傳偷拍事件,旅館、學校、派出所都有人受害。北市府去年啓動修法,擴大需執行反針孔偵測的公共場所。北市政會議昨拍板通過「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管理辦法」修正案,預計本月底前上路,因影響業者多,施行日起3個月爲緩衝期。
不具名旅宿業者指出,各旅館都把旅客安全作爲優先考量,統一法規可有依循,也可加強安全,但重點仍要確實做到。
「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2002年7月26日訂定發佈,此次修正重點,將法規名稱刪除「暫行」;並擴大明定偵測執行的公共場所範圍,及採明確分列管理機關,落實針孔攝影機偵測執行及管理。
修法後公佈應實施針孔攝影偵測執行的公共場所,包括教育局管轄的短期補習班、國小以上各級學校等9處公共場所;按摩場所、美容瘦身中心等6處歸屬衛生局;社會局負責託嬰中心等9處。
市府強調,公共場所業者應負責對該場所的廁所、浴室、更衣室、哺(集)乳室或其他類似設施,實施反針孔攝影偵測,並作成紀錄,執行頻率每月至少1次;必要時,管理機關得要求增加執行次數。
市府提醒,因受影響業者衆多,務必依法提早因應,落實相關偵測執行作業。管理機關若發現涉違反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者,將報警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