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共意外險有「游泳池除外條款」 5泳客受傷骨折求償無門

七虎公園游泳池今年已發生5起泳客意外受傷的事件,其中還有人不幸骨折,未料他們向兆豐產險申請理賠時,居然遭到拒絕。(翻攝自google maps)

爲了保障民衆在公有體育場所的運動權益,北市府向保險公司簽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不過日前有民衆向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許淑華陳情,保單內容竟有「游泳池」的排除條款,導致至今有5名泳客骨折受傷後,竟無法獲得理賠。體育局長遊竹萍表示,已向保險公司重新簽訂無排除泳池條款的新保險,因保單內容未獲賠償的民衆也正在調解當中。

許淑華指出,北市府體育局向民間保險公司簽訂公共意外險保單,投保範圍包括「七虎公園游泳池」等79個體育局管理的公園、球場類型的運動場所,保障民衆在這些場域活動時若不慎受傷,能獲得基本的意外險理賠。保險時間爲114年2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每一個人體傷責任6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30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400萬元。

針對臺北市體育局對部分運動場域投保的「公共意外險」,游泳池被保單列爲「除外責任」不予賠償一事,體育局長遊竹萍(右)表示,已向保險公司重新簽訂無排除泳池條款的新保險,因保單內容未獲賠償的民衆也正在調解當中。(丁上程攝)

不過「魔鬼藏在細節裡」,七虎公園游泳池今年已發生5起泳客意外受傷的事件,其中還有人不幸骨折,未料他們向兆豐產險申請理賠時,居然遭到拒絕,一問之下,才知道體育局當初籤的保單條款第五條「除外責任」第十二項「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游泳池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毀損滅失之賠償責任。」

許淑華質疑,體育局轄下的運動場所。許多都有游泳池的設施,結果在與民間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契約時,卻未注意到游泳池「除外責任」條款,質疑相關人員未認真審閱保單條款,疏漏、便宜行事,簽下對泳客如此不平等的無效合約,「犯下這個匪夷所思的低級失誤,人民如何相信蔣市府的施政能力?」

有關保險未理賠游泳池案件,北市體育局表示,會持續與保險公司協調要求理賠,亦會配合法務局注意保險合約之內容,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