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意外險有「免責條款」?議員批北市府:矇眼簽下無效保單

議員許淑華在教育部門質詢指出,游泳池發生的意外案件,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理由竟是保約中游泳池有「免責條款」。圖/取自議會直播畫面。

北市體育局對79處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議員許淑華今卻指出,今年2月至今有5件游泳池意外案件,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才發現保約中有「免責條款」,批市府矇眼簽了「無效保單」。體育局表示,保單有問題,正與保險公司協商。

許淑華下午在議會教育部門質詢指出,依照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體育局於今年2月針對所屬79處場館及場地進行投保,包括臺北田徑場、臺北體育館、河濱公園、運動公園、橋下運動場等,其中包括4處游泳池,分別是新生公園、木柵公園、碧湖公園、七虎游泳池。

許淑華說,今年2月至今,共發生7件申請理賠案,有5件發生在游泳池,保險公司卻不理賠,其中一人今年7月6日因游泳池步道高低落差而滑到骨折,相關醫療補償共計11萬1493元,至今無下文。

許淑華表示,保單條文中,游泳池竟有「免責條款」,除外責任第12點「所有、使用或管理游泳池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毀損滅失之賠償責任」 她批評市府矇眼籤「無效保單」而游泳池是民衆使用率最高的地方之一。

體育局長遊竹萍指出,這保單有問題,目前已經協商完成,取消條款,合約也重籤,但理賠部分,正在與保險公司積極協商。法務局也表示,這須要體育局要和業者再溝通,未來也會配合注意保險合約之內容,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