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紙本+電郵」打詐 快過數發部電子通報
截至今年八月底止,詐騙廣告仍以Meta平臺爲大宗。記者餘承翰/攝影
北市府原送達紙本公文要求社羣平臺廿四小時內下架涉詐廣告,阻斷民衆繼續受害,今年八月卻被數發部指通報速度太慢,改用數發部電子通報系統後,卻發現這套系統效率比紙本更慢,市府怒批「數發部自己戴耳塞、還嫌吹哨者不用大聲公」。
截至今年八月底,詐騙廣告仍以Meta臉書、IG等平臺爲大宗,光是北市就有二六七○人因此受害,財損廿億九千萬元。
Meta違規 中央輕罰250萬元
臺北市長蔣萬安今年二月跨局處成立「打詐小組」,市府今年六月十八日、七月十四日函報數發部裁罰,Meta平臺涉詐廣告共計一七六三則,其中七十七則未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卅二條規定於廿四小時內下架,每則違規廣告可罰五十萬到一千萬元,但數發部事後僅輕罰二五○萬元罰鍰。
數發部八月指出,Meta雖已配合將北市府所提供的百分之九十五詐騙廣告下架,但因北市府未以電子檔案通報案件,而是紙本資料,Meta在處理紙本通報速度緩慢,所以仍有百分之五案件未能符合「詐防條例」規定,於廿四小時內下架。
主動打詐卻被指責,基層員警「炸鍋」,直呼難以想像中央偏袒平臺業者至此,且每件可開罰至少五十萬,七十七則至少可罰三八五○萬元,卻只罰二五○萬元。
北市府表示,市府主動吹哨、追蹤,才促成中央祭出罰款,數發部卻採信平臺業者的說詞,指市府使用「紙本通報」導致程序延宕,但當時數發部尚未開放地方政府使用電子通報系統通報業者,爲確保具行政處分效力,只能以紙本送達業者。
市府官員補充,除以紙本送達,同步以電子郵件附上廣告連結,是當時地方政府唯一合法、也最快速的方式。數發部事後卻反指積極主動執法的北市府拖慢速度,實在太諷刺。
官員表示,詐騙廣告的「廿四小時內下架」是打詐黃金法則,多一秒曝光,民衆就多一分風險。
儘管數發部九月一日開放各縣市政府使用「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電子通報功能,但北市官員指出,現行設計仍存在重大時效落差,依數發部與業者協議內容,電子通知發出後,須至「次一日之翌日零時」才視爲生效,例如今天上午十時通報,後天零時纔開始計算廿四小時下架時間,詐騙廣告上可繼續存在逾六十小時,反而比紙本慢,嚴重錯過黃金打詐期,不知又有多少人會受騙。
數發部:電子通報精準快速
數發部表示,檢視北市府所提供資料,發現手抄紙本導致辨識不明或漏填,顯示電子通報的重要性。建議北市府應可採用電子通報,方可達到精準通報,快速下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