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女技工出軌男上司 綠帽夫用「iPad捉姦」反挨告
有人妻被丈夫捉姦後遭判刑要賠償30萬元,沒想到她竟然反告丈夫妨害秘密。(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市府有位已婚女技工因出軌男上司,遭丈夫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兩人也被二審法官判處須賠償30萬元,沒想到,女技工認爲丈夫當初於法庭上提交的9張「手機定位截圖」證據,反而告丈夫妨害秘密罪,最終法官認爲人夫使用iPad登入發現連動人妻手機的異常定位,但登入的密碼全家都知道,另外,人夫提供9張「手機定位截圖」爲民事訴訟證據爲正當理由,並非是「無故」泄密讓無權知道此秘密的其他人知道,最終判人夫無罪。
據判決書記載,一名男子阿民(化名)與妻子阿芳(化名)結婚13年,然而他發現妻子從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間,多次搭乘男主管阿強(化名)的順風車到北市信義區市政府上下班,但明明阿強住在新北市中和區,卻刻意繞到臺北市文山區載妻子,讓他感到不對勁。
另外,阿民也發現妻子騙他清明連假要獨自出遊,享受僞單身生活,但卻是陪罹癌的阿強去開刀,並且照顧其生活起居,直到有一次他在住家附近發現妻子與阿強在車上獨處,當他上前敲打車窗時,還被妻子下車阻擋,讓阿強趁隙逃離。
2022年5月間阿民在照顧孩子時,利用妻子的iPad平板電腦登錄妻子的iPhone手機尋找裝置功能,意外發現妻子定位紀錄異常,於是拍照截取9張圖片,提供在民事訴訟僅爲舉證所用,對此,他被妻子以妨害秘密罪嫌反告。
阿民於審理時否認有監視妻子的行蹤,他也表示這臺iPad是全家人共用,由於疫情期間全家都在隔離,但妻子堅持要外出上班,而他一人在家照顧小孩,但孩子到晚餐前後,便會詢問「媽媽在哪?」,他才發現妻子理應下班回到家,卻不見蹤影,後來他打開iPad確認妻子行蹤,才發現妻子手機定位怪異,不是在上班處,因此,纔將畫面截圖,之後再詢問妻子。
臺北地院審理時,這臺iPad是臺北市政府公務配發給阿芳,且iPad與阿芳的iPhone手機爲同一個帳號ID,當時,因於疫情居家期間,阿芳需要阿民幫忙操作相關連結,讓小孩使用iPad居家上課,因此,全家都知道iPad登入密碼。
阿民使用該臺Ipad是在阿芳於下班後未出現在家中,而孩子在詢問阿民「媽媽在哪?」,阿民便登入iPad通知阿芳快回家,因此,阿民登入後發現阿芳手機異常定位顯示在新北中和,不是在臺北市信義區上班處,覺得手機定位異常,纔將其位置拍下來,並於改天詢問阿芳。
法官認爲,關於無故泄漏因利用電腦相關設備所持有他人秘密的罪嫌部分,是指無權或無正當理由而公開或宣泄於原本不知的秘密,或無權知道此秘密的其他人,不過阿民對妻子的民事訴訟上使用9張手機定位截圖,屬於訴訟權行使範圍內的使用,爲正當理由,難認是「無故」,且法官受理民事案件進行審理,有調查證據的權限,更不能認爲是無權知道秘密的人,因此,阿民此部分的行爲,與無故泄密的構成要件不符合;最終判阿民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