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兒童之家「變態社工」帶她到公園偷摸 12歲女童含淚揭發
▲北市兒童之家社工變狼師,帶安置女童進公園「撫胸猥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照顧變成侵害!北市一名任職於兒童之家的許姓社工,利用職務之便,將安置中的12歲少女帶往公園,在長椅上兩度伸手進衣領撫摸其胸部等處。少女雖試圖閃躲拒絕,仍遭得逞,事後含淚向警方報案,許男被依法起訴。士林地院認他矢口否認犯行,今(24)日 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2023年某日晚間,許男當時擔任值班社工,卻未經通報或請假,擅自以機車載小安離開機構,前往公園,並在長椅上以關心名義接近,進一步以手探入衣內撫胸,過程持續10餘分鐘。事後無助的小安向機構反應,全案才因此曝光。
▼許姓社工帶12歲女童到公園伸出狼爪。(示意圖/記者黃宥寧攝)
警方介入調查後,調閱公園周邊監視器,確認2人確實曾一同現身現場。另有多位同樣安置於該機構的少女指出,案發後,小安曾向她們傾訴自己「被社工帶出去摸胸部」,社工班表也顯示許男當晚在崗,間接印證說法。
小安事後轉介至北市政府家防中心,由心理師進行多次晤談,她持續重述案發經過,情緒明顯受創。北市社會局除即刻介入調查,並依《兒少法》第49條第3項公開許男姓名、處以行政處分。
法院審理時,許男全盤否認犯行,也未表悔意,合議庭認爲他利用職權與小安的信任,造成小安重大心理創傷,態度惡劣難堪寬恕,考量其無前科但拒不認錯,量處3年10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令人作嘔的是,這名許姓社工案發前曾對外自誇:「我覺得很多孩子,把我當成好朋友...我們的角色,其實有像父母職的角色存在。」如今看來簡直是披着善意外衣的色狼,噁心指數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