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原副區長範亮亮一審被判十二年半

新京報訊 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5年2月10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範亮亮受賄、串通投標一案,對被告人範亮亮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五萬元。對被告人受賄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編輯 李憶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