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諾壹資產被北京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中經實習記者 孫小琴 記者 夏欣 北京報道

8月21日,北京證監局網站發佈了一則關於對北京諾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經查,北京證監局發現該公司存在二項違規行爲:以私募基金形式成立運作北京飛利信澤淵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澤淵合夥”),澤淵合夥至今未備案;將澤淵合夥部分基金財產挪作他用。上述行爲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第二十三條第(四)項之規定。依據相關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

(編輯:夏欣 審覈:何莎莎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