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佈全國首個直播帶貨合同示範文本
新京報訊(記者陳琳)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發佈《北京市網絡直播帶貨平臺服務合同(示範文本)(試行)》。該文本系全國首個專門針對直播帶貨平臺經營者與直播間運營者之間的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旨在釐清雙方權責,填補第三方商品推廣監管空白,推動行業規範化發展。公衆可登錄首都之窗或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官網下載文本全文。
目前,在直播間通過推薦、引導消費者購買第三方商品或服務的帶貨經營行爲中,仍存在部分運營者主體資格認定不清、責任界定不明確,運營者的直播賬號、直播內容知識產權歸屬模糊等問題,且沒有相應的規定予以規範,給監管部門的管理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帶來諸多挑戰。合同示範文本的出臺,主要用來規範和引導直播帶貨行爲,推動矛盾糾紛源頭預防。
示範文本的主要約定內容包括持照經營、信息公示、賬號變更、知識產權歸屬以及消保責任。通過合同約定的方式,引導直播間運營者持照經營;合同約定直播間運營者公示自身經營信息、商品實際銷售者信息、人工智能應用標識等,敦促直播間運營者誠信開展經營活動。直播間運營者在具備一定條件下,可以向平臺經營者申請變更直播賬號註冊人的實名認證主體信息,有利於直播間的持續運營,維護交易的穩定性及相關責任的承擔。
直播帶貨過程中產出的音視頻等內容的知識產權,歸直播間運營者所有,同時約定平臺經營者有權在平臺內免費使用,對雙方的權益均有保障。直播帶貨平臺和直播間運營者都是交易環節的重要參與者,因此也專門設置消費者權益保護條款,明確相關責任,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勇表示,該文本首次在示範合同文本中界定“直播帶貨”等概念,明確了直播帶貨業態的基本形式,是通過直播向觀衆展示、講解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並引導觀衆在線購買的經營活動。同時,倡導開展經營活動要取得營業執照,是一項重大創新舉措,爲主體資格模糊、責任交叉等可能導致的爭議提供事前解決方案,爲行業合規發展提供示範,也爲相關監管進一步完善奠定堅實基礎。
北京市帥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沈騰認爲,賬號變更與知識產權歸屬條款直擊行業痛點。保障了經營穩定性,平衡了內容創作者與平臺的權益,避免權屬爭議,體現了規則的實用性。
針對該示範文本的發佈,快手相關負責人表示,示範文本爲平臺與直播間運營者之間的合作提供了清晰、規範的指引框架。特別是關於持照經營、知識產權歸屬、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劃分等關鍵條款,有效解決了實踐中長期存在的模糊地帶,有助於降低合作摩擦,提升平臺生態的透明度和穩定性。
編輯 劉夢婕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