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加班不能說?藍委再打臉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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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揆卓榮泰23日宣佈各部會預算解凍案全送出,藍委廖偉翔隔日揪出,勞動部及轄下單位有數筆解凍案電子公文,於凌晨2時到5時送出,勞動部堅稱公文送出時間「沒有任何一件在凌晨」;廖偉翔25日再拿出立法院公文系統電子戳記,質疑勞動部是否有人「被加班還不能說?」
勞動部24日出示自制電子交換髮文清單,強調發文時間均在正常上班時間,沒有一件在凌晨。廖偉翔昨反問,勞長洪申翰的Excel表格聲稱的發文時間,爲何跟院際之間的公文系統不同?
他出示資料,上面有着電子公文交換章及時間戳記,註明來文時間凌晨2點。廖偉翔說,這些證據不只有「電子公文收文系統」的來文時間,還有「電子公文交換章的時間戳記」,是院際之間具有公文效力的正式文件。
廖偉翔批,洪申翰應該好好釐清爲何院際間會有這樣的誤會,而不是憑藉一份Excel表格,就攻擊在野黨抹黑,「非專業人員無法更改電子公文系統,但打一份Excel表格,卻是任何人都能辦到的」,根據立法院公文系統,就是在凌晨收到公文,勞動部是否有人「被加班」還不能說?
對此,勞動部25日指出,發文給立法院、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及立委辦公室預算解凍案,都是23日上班時間完成,委員所提的「電子公文交換章時間戳記」則是「受文者」收文簽收當下的系統時間註記。
勞動部強調,根據《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電子收文需進行列印時,應載明「電子公文交換戳記」。勞動部解釋,「電子公文交換戳記」是指該件公文,於各受文者公文系統簽收當下時間,並不是發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