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 石棉瓦砸屋毀車 民提國賠遭駁
雲林縣北港鎮舊臺汽車站的舊建物仍有石棉瓦材料,雲林縣政府16日已拆除。(雲林縣政府提供/周麗蘭雲林傳真)
雲林縣北港鎮舊臺汽客運站去年遭受颱風襲擊導致老舊石棉瓦掉落,周邊一戶民宅因門窗、汽車受損,屋主據此提出國賠。不過,雲林縣府國賠委員會認爲並無直接證據,予以駁回,並建議尋求行政訴訟救濟。
北港舊臺汽客運站基地有停車場、修車廠及加油站等設施,目前配合都市計劃變更爲商業區,由雲縣府管理。
去年丹娜絲颱風來襲,舊建物的石棉屋頂破損散落,周邊民衆控訴住家玻璃及路邊停放車輛受損,提出國家賠償求償24萬9420元。
縣府交通工務局成立國賠委員會審議,惟學者與專家認爲,事發時缺乏相關紀錄佐證,申請人所提證據無法證明損害確由舊臺汽客運站建物石棉瓦所致,一致認定證據不足,決議駁回申請。
受災戶陳姓女子向縣議員蔡孟真陳情表示,飛落的石棉瓦造成其住家6片窗戶、1扇鋁門及3輛汽車受損,提供監視器畫面申請國賠卻遭駁回,理由爲影像中垃圾袋與瓦片無法證明來源爲舊臺汽車站建物,令人難以接受。
交通工務局長汪令堯表示,依《國家賠償法》規定,須具備「屬開放供公衆使用之公共設施」、「損害非天然災害所致」及「有充分證據證明損害與公共設施管理間具相當因果關係」等要件,本案經綜合審查事證及現場狀況,尚難認定符合國賠構成要件,建議民衆可就國賠結果提起行政訴訟,由上級國賠委員會複審,並進一步補強相關證據。
汪令堯還說,本案涉及石棉材料,縣府已列爲高風險設施管理,16日進行建物拆除與場地整理作業,過程全依環保及職業安全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