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BOT案 開發1.2萬坪僅需621坪

監察院30日指出,臺北大學臺北民生及建國校區BOT案疑涉開發不當,教育部草率認定BOT案設施屬「文教設施」,有失督飭立場,監察院通過審議糾正臺北大學及教育部。圖爲臺北大學臺北建國校區BOT案正在興建中。(劉宗龍攝)

監察院30日公佈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BOT案調查結果,臺北大學因搬遷到新北市三峽校區,在北市的民生、建國校區以「產學合作」名義辦理BOT案,開發超過1.2萬多坪,但實際需求僅621坪,且教育部草率認定BOT案設施是「文教設施」並授權執行,因此糾正臺北大學及教育部。

監委施錦芳、範巽綠、賴鼎銘昨舉行記者會,指臺北大學自2013年起規畫推動民生及建國校區BOT案,以產學合作爲主軸,分別由宏彙集團的宏匯民生合作聯盟、國泰產業研發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依北大內部文件,推動BOT案的背景之一,是爲避免臺北校區土地未利用而遭回收,同時解決校區養護財源不足問題。

監察院調查發現,教育部審查該BOT案,僅將專家審查時提出的疑慮與建議事項,並附於回覆北大公文,請該校參考、釐清妥處後便認定屬文教設施,未待北大逐項迴應並具體解決即予以覈定。

報告指出,自2009年北大日間部遷至三峽後,大多數師生都已在三峽校區,BOT案興建設施難供給多數師生使用,且開發多功能運動場館、戶外球場使用管理能否符合「文教設施」定義,恐有疑義。

監委稱,北大預估2026至2029年該BOT案年營運收入,僅佔該校年收入約2.93%至5.29%,挹注學校財源有限,且對於BOT案實際需求僅約621坪,由民生校區BOT案「產學合作中心」就足夠,是否須進行建國校區BOT案,顯有疑義。

尤其民生校區BOT案規畫興建「校友會館」位於商業區,是一般旅館設施,與大學研究學術,培育人才目的不同,導致校內爭議頻傳。目前北大臺北校區僅辦進修推廣教育,部分宿舍出租給私立高中職,且持有編定爲商業區、住宅區及道路用地不符大學使用目的土地,卻長期未撥交主管機關;教育部未依法督飭臺北大學,將已無公用需求的校地及宿舍撥交,均有違失。

教育部表示,監察院的糾正虛心接受並積極檢討,將會加強督導北大,要求建國及民生校區落實促參法精神,公共設施應以提供學校師生使用、推動產學合作及校內相關活動爲主。建國校區使用應依國有財產法規定,落實教育用途目的,將請學校確實檢討使用狀況,如無符合事業目的使用需求,則應依國有財產法廢止撥用,移交國有財產署依法處理。

對於監察院糾正,未來將審慎依照BOT案契約約定內容執行相關事項,以符大學興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