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小百科/住宅地震保險 擴大給付範圍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將擴大臨時住宿費用的給付範圍,已投保住宅因地震受損,雖未達「全損」標準,但經政府判定張貼「紅色危險標誌」者(紅單),每一保險標的物將可申請臨時住宿費用10萬元。自7月15日起有效保單皆自動適用,且不另加收費用。

政策性住宅地震基本保險自2002年開辦,承保住宅因地震全損,受災保戶可申請最高150萬元理賠金及20萬元臨時住宿費用。臨時住宿費用採定額給付且不適用銀行抵押貸款條款,保戶可獲得100%臨時住宿費用。

理賠實務發現部分受災保戶的住宅嚴重受損,未達全損標準,但被政府判定爲紅單時,無法入住,仍無法獲得臨時住宿費用給付。有鑑於此,在不影響危險承擔總額及保險費率前提下,今年7月15日起擴大承保建築物因地震發生且符合「紅色危險標誌」標準,給付臨時住宿費用10萬元,每張保單于保險期間內最高仍以20萬元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