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改名竟要補稅?律師教「保單理財」:規劃不趁早無法達到節稅目的

透過保單傳成遺產,也要趁早以免仍被要求補稅。保險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只是改個名,竟然要補稅?有位爸爸,幫孩子買了兩張壽險,總額超過五百萬元。原本他是要保人、孩子是被保險人。

他心想:「哎呀,反正這都是替孩子做的規劃,不如就把要保人改成小孩的名字吧!」所以他在2023年先把一張保單的要保人改爲孩子,沒想到2024年爸爸竟然意外病逝。

孩子在爸爸過世後又把另一張保單改成自己的名字。卻收到國稅局通知,遺贈稅連補帶罰,加總起來竟高達90萬!一開始他們還以爲是詐騙電話。爲了想節稅買的保險爲什麼最後卻被課稅呢?

1. 保險是很棒的理財工具

「保險」是一個很好的理財工具,許多爸媽都會買保險做長遠的規劃。

特別是以爸媽自己作爲要保人、子女作爲被保險人的情形很常見。因爲保單價值幾乎就等同現金,而要保人其實就是「可以實質掌握保單權利」的人。

這樣爸媽可以預防子女太早就拿到財產隨便亂花的情形,當有一天爸媽覺得子女很孝順、理財觀念也夠成熟想要移轉給子女的時候,又可以很方便移轉,藉由保險達到財富傳承的功能。

2. 變更要保人=贈與

很多人常以爲「只是改名字」,不會有什麼稅務問題吧?當爸爸把「要保人」改成孩子,其實就等同於把這張保單的價值無償移轉給子女。

這在法律上會被認定是「贈與行爲」,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只要贈與總額超過當年度免稅額(現行爲244萬元),就必須依法申報。

但其實保險公司固定期間就會通告國稅局保單要保人變更了,國稅局可能無法在保單變更當下發現,但資產只要有記名,其實國稅局都可掌握,只要不申報你就有「漏稅」的疑慮了。

3. 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 要併入遺產計算

如果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兩年內將財產贈與給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或祖父母,這筆贈與的金額就該併入遺產總額計算。

所以,爸爸那一張「生前改名」的保單,在稅務認定上落入「死亡前兩年贈與」的範疇,至於新聞中孩子在「父親過世後」才改的另一張保單,本質上是屬於遺產,所以兩張保單都被併入遺產課稅的範疇,500萬元以10%的稅率計算,要補稅50萬元外,還被開罰0.8倍的稅額40萬元,金額高達90萬元的情形發生。

4. 遺產申報時要記得檢視保單

如果你現在正在辦理親人遺產稅申報,請務必先檢查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是否有保單變更紀錄。

如果有以被繼承人爲要保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時),且於死亡前兩年內變更要保人的情形,都應將那張保單的價值併入遺產申報,以免發生漏報被補稅甚至加罰鍰。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的人壽保險,要保人過世後,保單價值準備金就變成了遺產,此時要變更保險要保人不但需要全體繼承人同意、被保險人同意,一般來說,保險公司還會要求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纔會辦理變更要保人手續。

5. 漏報可「主動補報」免罰

如果你發現自己也有變更要保人但沒有申報的情形,不要擔心!在還沒被檢舉、或國稅局還沒有查覈前,都可以主動補報補繳,只需加計利息,就不會受到處罰。

6. 良好的保險規劃有助於財富傳承

其實對於保單理財規畫,當你想要變更保單要保人,只要善用每年贈與的免稅額分散年度贈與,並在最理想的時機進行變更,就有機會讓保險透過免稅額的扣除達到節稅的功能。

每一份保險,都是愛的延續;懂得規劃,才能讓這份愛不被阻斷。願我們都能及早做規劃,讓財富傳承從從容容遊刃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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