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眉角/減稅大紅包 三族羣享利多
5月報稅季將至,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迎來三大減稅紅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5月報稅季將至,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迎來三大減稅紅包,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張啓晉指出,包括基本生活費提高、租金支出改爲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加碼,多口之家、租屋族、育兒家庭可望享受減稅利多。
首先,第一個減稅紅包爲「基本生活費提高」,張啓晉表示,去年基本生活費調升至21萬元,一舉調高8,000元,有利於多口之家。據財政部先前估算,調高基本生活費受惠戶數逾200萬戶。
依規定,若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則兩者差額,還可進一步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額減除,享受到減稅小確幸。
綜所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 圖/經濟日報提供
若以四口之家試算,假設其餘條件不變,今年申報綜所稅時每人可多減除8,000元,合計多扣3.2萬元,適用5%稅率者,可省稅1,600元;適用12%稅率者,可省稅3,840元。
其次,今年報稅另一個重要變動是租金扣除額,過去租金支出屬於列舉扣除額,租屋族若選擇採標準扣除額,就無法額外扣除房租支出,常令外界批評看得到、吃不到,但自去年起房租支出從「列舉扣除」改爲「特別扣除」,可與標準扣除額並用;同時可減除上限也自原本每年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
但張啓晉提醒,租金特別扣除額排除「有殼族」,且設有排富條款,若當年度綜所稅適用稅率達20%以上,或股利按28%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都無法適用。
對租屋族而言,最擔心若列報租金支出,雖一方面減了稅,但另一方面房東又藉此漲租。
內政部對此強調,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房東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支出,也不能轉嫁房租。
若房東違反規定,房客可主張約定無效並向相關單位檢舉,經限期改正仍不改正,可依消保法處50萬元罰鍰,另法扶基金會也有租屋糾紛諮詢專線,可協助房客保障權益。
此外租金特別扣除額已納入基本生活費比較基準,往年可受惠基本生活費調升的多口租屋家庭,今年可能不再是基本生活費調升的受惠對象。
最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範圍擴大、額度提高,且取消排富條款,對於育兒家庭是一大福音。
張啓晉指出,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從5歲以下擴大至6歲以下,適用於2018年1月1日後出生的兒童,且扣除額大幅提高,第一名子女從12萬元提升至15萬元,第二名以上子女則從12萬元提高至22.5萬元,同時取消了排富條款,讓更多家庭受惠。
張啓晉建議,民衆在報稅前應先確認自身適用的扣除額與級距,以確保能充分享受減稅優惠。
例如,年幼子女的家庭,應確認是否符合學前幼兒特別扣除額的新標準,租屋族則可計算房租支出扣除額的適用情況,以最大化節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