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總隊與林保署合作 逮捕盜取珍貴木材男子
警林合力破獲盜取珍貴木材,市值150萬元。(警方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警林合力破獲盜取珍貴木材,市值150萬元。(警方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警林合力破獲盜取珍貴木材,市值150萬元。(警方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今(2025)年2月獲報,在桃園市大溪區1處私有土地藏放大批疑似贓木,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與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合作,分析木頭種類與尺寸,現場查扣臺灣扁柏、紅檜木材塊總重超過1萬3000公斤,市價估計150萬元,並通知嫌犯李姓男子到案,全案依涉嫌《森林法》及《竊盜罪》、《侵佔罪》等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今年2月接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大溪工作站及大溪分警局通報,在大溪區1處私有土地上藏放大批疑似贓木,立即合組專案小組調查。爲追查嫌犯身分及木頭來源,專案小組以地追人,就土地所有權人調閱分析,並訪查附近民衆;另就現場林木狀況,由新竹分署人員初步辨識木頭種類及尺寸,再確認歷年有無相關標售紀錄等。初判該批木材極可能爲贓木,旋即向園地檢署及法院聲請搜索票前往查緝。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人員會同新竹分署人員執行搜索及辨識,確認木材尺吋及重量均不符合開放撿拾規格,現場查扣臺灣扁柏60塊、紅檜木材12塊,重量超過1萬3000公斤,市價估計高達150萬元,而堆放木材的李姓男子,對於這些木材來源說法含糊且明顯與事實不符,最終被移送法辦。
警方呼籲,天然災害發生後,如有漂流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當地政府會公告一定範圍流域內之漂流木供當地民衆撿拾。民衆撿拾漂流木,務必遵守漂流木撿拾公告內容,不具當地居民身分及未按公告規範之區域、期間撿拾清理者,仍有觸犯森林法及刑法罪責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