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害嬰腦傷 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

宜蘭地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家長指出,透過宜蘭縣溪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媒合保母,1月2日將4個月大孩子送託,13日嚴重腦傷、開顱急救;控訴孩子在保母家失去意識、瞳孔放大等,保母卻沒有任何急救、送醫,而是打給他稱孩子怪怪的,他質疑拖了多久時間,導致嚴重到要開顱。

「電視上的新聞案件,活生生髮生在我跟孩子的身上。」家長說,每天崩潰痛哭到頭痛,更不滿保母不覺得自己有錯,還在孩子生死關頭時,數次傳訊息、致電,只爲深怕超收的錢違法,要急着還那1萬多元。

該名男嬰送至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院方第一時間通報宜蘭縣政府社會處,急救後再轉診至臺北榮民總醫院,已從加護病房轉至普通病房。

檢方認爲,陳姓保母涉嫌以不明方式大力搖晃或重擊,導致男嬰腦部受傷,出現不可逆的重傷害,檢方2月17日聲押獲准,昨以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但保母否認犯行。

宜蘭地院前天開接押庭,法官認爲,陳女犯嫌重大,但審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顧等家庭狀況,以具保、限制出境即可確保將來審判程序順利進行,無羈押必要,裁定10萬元交保。

據瞭解,陳女收託包含案主共2名孩子,另一名1歲多孩子於出生數月時即收託,並無異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