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條款引爭議!保險單張貼恐泄個資
臺北市議員徐立信近日接到業者陳情,保單和繳費單上都是個人資料有外泄風險。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21日迴應,將向相關單位反映,研擬「安全、合規、便利」的新查覈方式。(邱芊攝)
去年北市發生寶林茶室餐廳食物中毒事件,北市府於今年起實施「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修正案,原本公共消費場所所裱框的保險證明書,得換成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及繳費證明正本或影本。臺北市議員徐立信近日接到業者陳情,保單和繳費單上都是個人資料有外泄風險。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21日迴應,將向相關單位反映,研擬「安全、合規、便利」的新查覈方式。
寶林茶室餐廳食物中毒事件,導致逾40名消費者食物中毒,其中6人不幸身亡,後續賠償問題因牽涉寶林茶室、美食街承包業者及百貨公司三方,保險業者釐清賠償責任過程冗長。
北市府後於今年起實施被稱爲「寶林條款」的「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修正案,擴大餐廳強制投保範圍,規定除酒吧外,營業總樓地板面積超過150平方公尺的餐飲業者,都必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另也必須一併投保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保險單、繳費證明也要張貼在場所內明顯處供消費者查看。
法務局說明修法理由是寶林茶室業者雖然有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但未繳費而失其效力,所以北市纔會修改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第7條,明確要求「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及「繳費證明」應張貼或懸掛於消費場所內明顯處,屬法定必要項目。
徐立信今在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指出,近日約300家自助洗衣店首當其衝,面對產業發展局稽查,紛紛向他陳情,保單和繳費單上都是負責人的個人資料,就算用筆塗掉,仍難免外泄風險。
自助洗衣店業者表示,保險證書附框美觀又整齊,配合店家裝潢,設計美感,如今卻要換上塗鴉、大小不一的繳費單及保險單,又得冒個資外泄的風險。
徐立信也發現,在直轄市六都自治條例中,僅北市要求消費場所貼出公安險繳費證明,不但畫蛇添足擾民,北市14個局處還要依新辦法稽查,場所總計上萬處,真的會操壞基層公務員。
此外,辦法適用範圍的場館,舉凡餐廳、小吃店、補習班、商場等不勝枚舉,其中商業處及教育局業管處所都逾3000個以上,14個局處總計9961上萬個場所,其中也包括政府部門,卻不見公家單位依新修辦法張貼相關證明,無疑是隻準周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徐立信表示,立法雖良善,但北市府不該矯枉過正,應該再行研議修法,以保險證書代替即可,以免擾民,並減輕基層公務人員稽查業務壓力。
連堂凱表示,可考慮改以「繳費保險證明書」作爲有效文件,不僅可以保留查覈機制也可以遮掩個資,也將檢討不強制張貼收據或匯款單,以免造成民衆困擾,支持以數位或查詢系統取代張貼實體文件,將向金管會保險局、產險公會等單位反映,研擬出「安全、合規、便利」的新查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