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條款泄個資 業者促改善

去年臺北市發生寶林茶室餐廳食物中毒事件,市府今年要求消費場所需張貼或懸掛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及繳費證明,議員徐立信(見圖)21日質詢指出,業者陳情保單個人資料有外泄風險。(邱芊攝)

去年北市發生寶林茶室中毒事件,後續釐清賠償責任過程冗長,市府今年修改法規,要求消費場所需張貼或懸掛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及繳費證明。臺北市議員徐立信接到業者陳情,保險單上個人資料有外泄風險。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21日迴應,將向金管會及保險公會反映,研擬「安全、合規、便利」的查覈方式。

寶林茶室餐廳食物中毒事件,導致逾40名消費者身體不適其中6人不幸身亡,賠償問題因牽涉寶林茶室、美食街承包業者及百貨公司三方,保險業者釐清賠償責任過程冗長。

市府去年通過被稱爲「寶林條款」的「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修正案,自今年起實施,內容擴大餐廳強制投保範圍。

內容規定除了酒吧,總樓地板面積超過150平方公尺的餐飲業者必須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且需額外附加食品中毒責任條款。此外,業者必須將保險單和繳費證明張貼在場所明顯位置,供消費者查看。法務局強調修法理由是寶林茶室業者當時雖有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但未繳費失去效力纔會修改辦法。

徐立信昨質詢指出,近日有業者陳情保單和繳費單上都是負責人個人資料,就算用筆塗掉仍有個資外泄風險。徐立信表示,立法雖然良善,但市府不該矯枉過正,以保險證書代替即可。連堂凱迴應,重點是證明有繳保費,未來會研擬改以「繳費保險證明書」作爲有效文件,或以數位查詢取代張貼實體文件,將向金管會、產險公會等反映,研擬「安全、合規、便利」的查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