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案後北市要求店家強制貼責任險保單 議員:店家憂個資外洩
北市議員徐立信(左)指出,店家陳情保單或繳費證明都是個資,就算用筆塗掉,仍有外泄風險。圖/擷取自網路
因應寶林茶室案,臺北市今年實施消費場所張貼公共意外責任保單、繳費證明的正本或影本。北市議員徐立信接獲店家陳情,由於上頭都是個安,憂心會有外泄風險。法務局表示,主要是如何證明店家有繳納保費,會再將議題與金管會及保險公會研擬。
2024年寶林茶室集體中毒案,該業者稱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但因爲未繳費而失效,爲此,法務局修法強制消費場所,需要在顯眼處張貼或懸掛「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及「繳費證明」的正本或影本。不過,徐立信指出,保單或繳費證明都是個資,就算用筆塗掉,仍有外泄風險。
他說,由於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附表適用範圍的場館,舉凡餐廳、小吃店、補習班、商場等不勝枚舉。其中商業處及教育局業管處所都逾3000個以上、總計9961個場所需要張貼。
然而,他參考六都自治條例,臺北市是唯一要求消費場所貼出公安險繳費證明的,不但畫蛇添足擾民,更增加基層公務員得到近上萬處地點稽查。
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主要是希望讓消費者能清楚看見,消費場所是合規、安心,主要仍是如何證明有繳保費這件事,未來也會研擬改以「繳費保險證明書」作爲有效文件,或以數位查詢的方式取代實體張貼,會持續與產險公司、金管會等單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