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妻修手機!驚見「上空照+鹹溼對話」 爆不倫戀10年

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意外發現愛妻小美(化名)手機內竟藏有與男子阿勇(化名)的露骨對話,內容不僅互訴情意、傳送上空私密照,更提及發生親密行爲後「褲子都溼了」等鹹溼內容。(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意外發現愛妻小美(化名)手機內竟藏有與男子阿勇(化名)的露骨對話,內容不僅互訴情意、傳送上空私密照,更提及發生親密行爲後「褲子都溼了」等鹹溼內容。阿德綠光罩頂,憤而向阿勇提告求償百萬。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勇侵害配偶權屬實,判其應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83年11月12日結婚,育有2名子女,目前婚姻關係仍存續中,而阿勇明知小美爲有配偶之人,竟仍與其交往,並有逾越男女分際之不正當關係。去年小美因手機卡頓,請丈夫協助清理,不料阿德卻在手機內發現妻子與阿勇的曖昧對話,進一步追查更發現兩人親密互動至少長達十年,讓阿德當場崩潰。

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勇的LINE對話內容極其露骨,包括「我只喜歡你」、「我很愛你,不然不會一起走10年」、「你讓我褲子都溼了,一直流出來」等內容,小美還曾多次傳送未着上衣的私密照給阿勇。

對此,阿勇辯稱兩人只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關係,否認有發生性行爲。但法官根據對話內容,認定兩人交往已逾越普通朋友分際,破壞阿德婚姻圓滿,侵害其配偶權情節重大。

法官審酌雙方經濟能力(阿德經營服飾店月收約10萬、阿勇爲水果攤商月收約4.5至7萬),以及侵害程度後,判決阿勇應賠償40萬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