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孃家新屋監工 人妻竟與協力廠商在宿舍激戰

一段長達十餘年的婚姻,因妻子與工地協力廠商人員來往過密,最終鬧上法庭。(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長達十餘年的婚姻,因妻子與工地協力廠商人員來往過密,最終鬧上法庭。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阿勇(化名)在外密會,甚至發生親密關係,憤而提告求償12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小美與阿勇行爲已逾越一般社交界線,判決兩人連帶賠償5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阿德與小美於2012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小美因協助孃家興建住宅,結識工地協力廠商阿勇,雙方關係日漸密切。阿德調查後發現,小美在2024年2月至4月間,多次與阿勇出遊,甚至一同過夜,LINE對話中更互傳愛心、親吻等曖昧貼圖,對話內容「小美:奶茶無限量供應唷。阿勇:我要慢慢吸,不然頭頭會脫皮。」等露骨言詞,面對丈夫質問,小美承認,3月在阿勇竹東的宿舍發生關係。

然而法院審理時,小美與阿勇則否認不當關係,強調雙方僅爲工作往來,並無曖昧互動,阿德提供的錄音與對話截圖皆屬違法取得,不應作爲證據。

法院審酌後認定,小美與阿勇確實過從甚密,已侵害阿德的配偶權,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