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老婆閨密查男友軍中個資 前陸戰66旅政戰主任慘了

檢方認定林女與劉女兩人行爲雖屬違法,但考量悔意與公共利益影響有限,裁定緩起訴。(資料照片)

海軍陸戰隊66旅前政戰主任劉姓上校,因私下查詢現役軍人兵籍資料並泄漏給妻子與其房仲同事,遭高雄地檢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檢方調查後,劉男的妻子林女與房仲同事劉女因犯後態度良好,獲緩起訴處分,須分別向公庫支付5萬元與3萬元,劉男及協助查資料的軍中下屬則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檢方指出,27歲的劉女在房仲業工作,2022年底與黃姓現役軍人交往,因好奇男友軍中背景,便請同事林女幫忙查詢。林女丈夫劉姓上校任職軍中政戰主任,遂要求丈夫協助。劉男收到妻子訊息後,指示陳姓保防官查詢黃男兵籍資料,內容包括軍種、服役年限、懲處紀錄等,並透過LINE傳給林女,再由林女轉交劉女。

事後劉女與黃男分手,2023年4月又與另一名陳姓士官交往,再度以相同方式請林女協助查詢。林女再次請丈夫調閱資料,並將結果交給劉女。黃男得知自己個資遭軍中長官查閱後,向上級檢舉,案件因而曝光。

檢方查出,劉男與陳姓保防官事後曾試圖串證,謊稱查詢是因車禍所需,但說詞遭戳破。劉男與陳男因此遭依違反個資法正式起訴,林女與劉女則因無前科、素行良好且坦承犯行,獲緩起訴一年。

緩起訴書指出,林女與劉女在交談中明確表達查詢意圖,並透過通訊軟體傳送黃男身分證字號與兵籍資料,違反個資法第19、20及41條規定。檢方認定兩人行爲雖屬違法,但考量悔意與公共利益影響有限,裁定緩起訴,林女須於緩起訴確定後三個月內繳納5萬元給國庫,劉女則須繳納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