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臺鹽弊案 調查官泄密女秘書
臺南市調處調查官林家齊調查臺鹽綠能弊案,竟泄密給對方女秘書,經起訴後獲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民衆提供)
調查局臺南市調處調查官林家齊爲偵辦臺鹽綠能弊案,向前臺鹽綠能總經理的黃姓女秘書查證情資時,竟讓黃女複製資料、存入公司電腦。共用電腦的陳姓男秘書看到後用手機拍下、讓郭姓男友人閱覽,郭再用手機翻拍。臺南地檢署15日偵結,依違反個資法、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起訴4人,在押的林家齊移審後,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
調查局表示,全案是調查局主動立案、發交中機站調查,並報請臺南地檢署指揮偵辦。調查局將於近期召開考績委員會從嚴議處,絕不寬貸。
檢調查出,林家齊爲最初偵辦臺鹽綠能弊案的專案人員,2024年3月他以「臺鹽綠能公司蘇某涉嫌特別背信罪」立案,從調查局內部系統查詢臺鹽綠能公司及交易關係人,包含身分證編號、親等、大額交易紀錄等個人身分及財務金融資料;還有晁陽開發戴姓負責人、吳姓關係人等的大額交易資料,建檔儲存於隨身碟,檔名爲「待查獵鷹」。
2024年5月間,林爲查證已蒐集情資正確性,將「待查獵鷹」隨身碟,帶到歸仁區的購物中心,交給前臺鹽綠能公司總經理蘇坤煌的黃姓女秘書,讓黃女現場觀覽。
黃女將隨身碟內有關臺鹽綠能及交易關係人的身分及財務金融資料,直接複製儲存於公司配發的筆記型電腦,還針對重要資料與交易紀錄檔案,以「反黃」顏色特別註記。
事後,與黃女共用電腦的陳姓男秘書發現電腦內竟存有公司及交易關係人身分及財務金融資料,即以手機拍攝照片數張存檔,2024年5月29日前往高雄郭姓友人住處時,將手機內照片供郭男觀覽,郭男再以自己手機翻拍存檔。
檢方偵辦臺鹽綠能弊案過程,查出林涉嫌泄漏個資及偵查秘密,今年7月16日指揮調查局中機組前往其住處、辦公室搜索,並查扣手機、隨身碟等證物,復訊後聲押獲准。
至於林家齊違反個資法及泄密有無涉及收受不當利益?黃女、陳男、郭男等3人是否在得知相關訊息後,通風報信泄密給前臺鹽綠能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等人,讓他們提早有所準備?檢方強調,還在查證中。
檢方偵結指出,林身爲執法人員,泄漏偵查案件重要關係人個資及相關證據,在押期間已坦承犯罪。起訴移審後,臺南地院認定林滅證、串供可能性已降低,裁定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