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醫療園區報廢案提案!7大建物待拆除
新北市衛生局今(23)日在市政會議上提請審議新北市板橋醫療園區BOT報廢拆除案,預計拆除新北市衛生局現地等7筆建物包含新埔立體停車場。衛生局表示,目前案件正辦理資格審查中,招商將在9月進入甄審階段,施工期間將提供160席停車位因應。(資料照)
新北市衛生局今(23)日在市政會議上提請審議新北市板橋醫療園區BOT報廢拆除案,預計拆除新北市衛生局現地、聯合醫院板橋院區等7筆建物,包含新埔立體停車場。衛生局表示,目前案件正辦理資格審查中,招商將在9月進入甄審階段,施工期間將提供160席停車位因應。
衛生局提報拆除範圍包含新北市衛生局現址、聯合醫院板橋院區、板橋衛生所辦公房屋、診療室、廢水處理場、交通局經管立體停車塔等7筆建物,擬依新北市財產報廢相關規定先行完成既有建築物報廢程序,以利後續板醫案招商完成後,辦理用地現況點交給民間機構進行拆除與興闢事宜。
衛生局指出,未來醫療園區BOT案將興建地下4層、地上14層建物,籌設急性一般病牀499牀的大型區域及教學醫院,基地範圍擴建成1.43公頃醫療園區,開挖率80%,建蔽率65%,容積率550%,提供427格機車位、706格汽車位。
衛生局說明,待議會同意後始完成法定報廢程序。另依據「新北市板橋醫療園區興建營運移轉案」投資契約書規定,板醫案與民間機構完成簽約程序後,用地點交予民間機構,續由民間機構辦理用地範圍內既有建物拆除作業。
衛生局表示,「新北市板橋醫療園區興建營運移轉案」9日已公告招商截止,目前刻正辦理資格審查 ,預計9月進行綜合評審相關作業。施工期間停車空間替代方案,該方案應以至少提供附近160席停車位爲原則,後續採行保留新埔立體停車場部分或全部停車方式,將由得標廠商進行規劃辦理。
至於板橋衛生所,新址規畫搬遷至板橋區中山段都市更新案的公益回饋空間。目前進度待該都更案實施者取得使用執照後,衛生局完成點交後,進場實施室裝修工程,預計2026年底搬遷至新所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