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雙子星空維區 改善空污成效佳

擴大管制面積 落實定期車輛保養及排煙檢測 全面納管出廠3年以上柴油車

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範圍圖。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預公告近一年「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於114年1月1日啓動,禁止未取得合格排煙檢的管制對象進入空維區,包括出廠3年以上柴油大客(貨)車、分階段管理柴油小貨車、出廠5年以上燃油機車,柴油引擎施工機具也納入管理。上述車輛進入此區,需定期進行排煙檢測、申請自主管理標章,違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新臺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爲止。若新北市空氣品質惡化警告達中級預警(空氣品質指標大於150時),將依照規定對於違規的管制目標加重處罰。

環保局長程大維指出,自111年板橋公車站及板橋轉運站實施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針對柴油大客車進行管理,要求通行車輛皆應取得有效的自主管理標章。

第一期管制實施後,區內柴油大客車已全面納管,電動大客車比例顯著提升,由111年的8%至113年的25%。板橋雙站空維區每年約15萬輛大客車通行,近三年行經車輛達99.9%符合管制規定,空維區設置不僅有效改善周遭空氣品質,促使車隊業者加強自主管理,進行排煙檢測並取得自主管理標章,同時加速淘汰高污染車輛,充分展現推動成效。

因新板特區人口衆多,故擴大管制(今「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將範圍從府中至新埔捷運站間的區域:以民生路2段(與文化路1段及中山路2段交叉口)、文化路1段至南門街(與民生路2段及館前西路交叉口)、館前西路(與南門街及中山路1段交叉口)與中山路1段至中山路2段(與民生路2段及館前西路交叉口)及前述道路所圍區域,管制面積是第一期的50倍。

環保局長程大維補充,此次「板橋雙子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將有效改善板橋區空氣品質及居民健康環境。呼籲所有車主落實定期車輛保養及排煙檢測,確保符合管制要求,共同爲城市永續發展貢獻力量,打造清新宜居的生活環境。(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