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清走200多輛 苗縣府整頓廢棄車盤踞免費停車位亂象

苗栗縣今年4月起整頓廢棄及無牌車輛盤踞免費停車位亂象,半年來移除200多輛,僅餘16輛最後公告中。記者範榮達/攝影

苗栗縣今年4月起整頓廢棄及無牌車輛盤踞免費停車位亂象,半年來移除200多輛,僅餘16輛最後公告中,許多縣民有感,認爲市容乾淨多了,希望持續整頓。

廢棄及無牌車長期佔用道路範圍及公有免費停車場,不僅影響觀瞻、停車,甚至衍生環境髒亂點,縣長鍾東錦認爲公用車位不是不能用,但絕對必須禁止長期佔用,人民期待着社會資源公平使用,縣府應該嚴肅以對,要求團隊今年4月啓動專案盤點清查。

其中,環保局依佔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相關規定,移置保管106輛;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移置保管佔用道路無牌車輛93輛。

縣府交通工務處依公有停車場管理及收費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函文鄉鎮市公所清查,廢棄及無牌佔用路外停車場共25輛,其中大湖鄉公所已移除9輛,另有16輛,經環保局判斷廢棄車輛,由環保局移除;若非屬廢棄車輛,公所公告期限仍未遷移,移置拖吊場,衍生費用先行墊付,日後向車主收取,或公告拍賣納入公庫。

交工處建議路外停車場,採取停車收費管理,根本解決佔用亂象,另,環保局提醒民衆如發現無牌車或廢棄車佔用道路、停車場,可利用「佔用道路廢車通報系統」,或專線037-558558轉327、縣民熱線1999通報。

苗栗縣今年4月起整頓廢棄及無牌車輛盤踞免費停車位亂象,半年來移除200多輛,僅餘16輛最後公告中。記者範榮達/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