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兩財經 | 符合條件家政人員納入住房保障體系 九部門發文從四方面促進家政服務消費擴容升級

商務部等9部門4月18日在商務部網站發佈關於促進家政服務消費擴容升級若干措施的通知。一系列舉措圍繞提升家政服務供給質量、促進家政服務便利消費、完善家政服務業支持政策、優化家政服務消費環境等4方面展開,促進家政服務消費擴容升級。

提升家政服務供給質量

其中,《通知》明確提出鼓勵家政服務企業拓展專業深度保潔、整理收納、傢俱家電清洗、室內空氣治理、消殺消毒、營養諮詢等新興服務領域,加強與裝修、家居等行業跨界融合發展,進一步豐富產品和服務供給,更好滿足消費者個性化、品質化、多元化需求。深入實施家政興農行動,深化家政勞務輸出與輸入地供需對接合作,支持地方打造家政勞務特色品牌。加強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發揮高職院校作用,支持高職院校和企業共建實訓基地,培養一批符合家政行業中高端需求的專業化、職業化、高素質技能人才。

鼓勵行業協會、有關機構依據相關國家標準對家政服務企業開展等級劃分和評定。引導家政服務企業建立健全管理體系、培訓體系、質量評價體系,發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培育一批具有引領作用的家政龍頭企業。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加大對家政服務業的投資,引入先進管理經驗,推動行業整合與優化。推進巾幗家政品牌建設,支持舉辦行業職業技能競賽,鼓勵各地方、行業協會開展家政服務品牌展示推廣活動,提升品牌企業知名度和影響力。

加強家政行業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研判家政行業用工需求,支持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將緊缺的家政服務相關職業(工種)納入本地急需緊缺職業、就業需求、培訓需求指導目錄,組織開展項目化培訓,引導勞動者參訓就業。建立以就業爲導向的家政服務培訓體系,加強培訓與崗位需求有效銜接。依託“家政信用查”平臺,持續開展家政服務員技能升級行動,擴大免費線上培訓覆蓋面。實施巾幗家政提質擴容技能提升工程,積極開展多渠道、多層次、多類型職業培訓。

促進家政服務便利消費

持續開展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和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加快配齊家政等保障類業態。推進家政進社區,支持家政企業連鎖化運營社區網點。鼓勵家政服務企業創新服務模式,提供點單式、分時段服務,以社區網點爲依託,發掘“微需求”,提供“微服務”,滿足消費者共享保潔、烹飪、接送等家政服務需求。

推動“家政+養老”融合發展,支持家政服務企業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建立緊密協作關係,符合條件的家政服務企業可依法參與承接政府購買居家養老上門服務。

支持家政服務企業加快數字化轉型,利用數字技術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和消費者參與度,實現消費者家政服務方案的個性化設計、服務過程的全程參與、服務結果的評價與分享。

支持家政服務企業與數字技術企業跨界合作,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開展用戶畫像、精準服務,依託機器人等新技術、新設備拓展家政服務消費場景。培育平臺型互聯網家政企業,提升行業管理效能、服務效率和數字化服務水平。

完善家政服務業支持政策

支持家政企業結合實際需求爲在全國家政服務信用信息平臺進行實名認證且持有“居家上門服務證”的家政服務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職業責任保險。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新建家政進社區網點給予適當支持,社區家政服務網點租賃場地不受用房性質限制,水電等費用實行居民價格。

引導家政服務企業和家政服務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推動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家政服務人員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對員工制家政企業吸納符合條件人員就業的,落實相關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對連續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滿一定年限和當年基金零報銷的家政服務從業人員,可按規定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將符合條件的家政從業人員納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保障範圍。

支持各地將更多家政促消費活動納入“服務消費季”活動,創新消費場景,提升行業影響力。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舉辦家政服務消費節,組織信譽良好的品牌家政企業更好爲消費者服務。

優化家政服務消費環境

優化全國家政服務信用信息平臺功能和服務,依法依規歸集家政服務企業、家政服務員信用信息。加快“家政信用查”APP和小程序互聯網全平臺覆蓋,實現“家政信用查”與地方家政信用信息平臺互通。鼓勵地方探索歸集消費者對家政服務員的服務評價信息並依法依規進行展示。強化家政服務員信用覈查,推行電子版“居家上門服務證”,依法依規向消費者展示家政服務員從業信息。

指導家政服務企業嚴格落實收費公示相關規定,提升行業收費透明度。修訂完善家政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推廣電子化合同。推廣《家政服務公約》,倡導規範家政服務企業、消費者和家政服務員三方行爲,營造良好行業環境。

持續開展家政服務質量監測評價,引導家政企業和家政服務員提升服務質量。在家政服務領域開展服務質量承諾活動,完善家政服務舉報、投訴渠道,引導家政企業和家政服務員守信重諾,提升服務質量水平。推廣“信用+”監管模式,強化守信經營激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常態化、多元化家政服務糾紛調解機制,營造良好行業發展環境。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鑫

編輯/馬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