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進漏水屋害布偶貓被電死…博美、哈士奇相繼死亡!房東慘挨告
▲蔡男控訴租屋處插座漏電、溼氣過重,導致他飼養的寵物相繼死亡。(示意圖/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莊智勝/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112年7月向房東劉女承租房屋,未料入住後卻因牆壁龜裂、溼氣過重、插座壞掉漏電等瑕疵,導致蔡男飼養的布偶貓遭電死,之後博美犬、哈士奇也陸續因溼氣過重而病逝,蔡男認爲房東之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因此提告求償寵物死亡之損失共33萬9400元、精神撫慰金26萬0600元,合計共6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駁回蔡男請求。可上訴。
判決書內容指出,蔡男主張入住係爭房屋後,發現有牆壁龜裂、漏水且通風不佳致溼氣過重、冷氣及插座壞掉而漏電等瑕疵,導致他飼養之價值4萬元的布偶貓遭漏電插頭電死,支出喪葬費用3萬6000元;後113年3月底至4月初,蔡男飼養價值18萬元的進口博美犬、以及價值6萬元的哈士奇陸續因通風不良、溼氣過重而生病死亡,分別支出喪葬費用1萬4400元、9000元。
蔡男認定房東未保持房屋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有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等,令他飼養之寵物難以居住之不完全給付,同時構成侵權行爲,因此求償寵物死亡損失33萬9400元。此外,蔡男控訴,因劉女提供瑕疵房屋,導致他的寵物貓狗相繼離世,精神上受到莫大痛苦,請求精神撫慰金26萬0600元,合計共60萬元。
對此,房東劉女則表示,當初租約勾選房屋無漏水,供水排水正常,經蔡男確認後簽名,而蔡男提供之照片顯示房屋所有瑕疵,但拍照時間已經承租逾9個月,無法證明瑕疵是何人造成;再者,蔡男寵物死亡與房屋瑕疵間有無因果關係,或是蔡男不當飼養所致,均非無疑,認爲蔡男請求爲無理由,應予駁回。
新北地院法官審酌,蔡男應就房屋瑕疵與其受有損害之因果關係負有舉證責任,就蔡男提供之事證,僅能認定該房屋於113年4月份前後時間有漏水瑕疵,無從認定有牆壁龜裂、通風不佳致溼氣過重、冷氣及插座壞掉而漏電等瑕疵;且從對話紀錄來看,房東劉女有積極安排師傅修繕漏水,並無對房屋瑕疵置之不理。而蔡男提出之寵物塔位使用證書、寵物天堂收據等,僅能證明寵物貓狗死亡,但文件上均未記載死因,無從證明寵物死亡與房屋瑕疵有任何關係,因此駁回蔡男請求,判決劉女免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