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營喊讓柯文哲投票 時力籲朝野修法:讓羈押被告跟受刑人有投票權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柯文哲、應曉薇提訊。(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昨貼北市府寄出的「柯文哲的罷免投票通知單」表示,請問賴清德,這是哪門子的黑色幽默?柯文哲的夫人陳佩琪表示,柯文哲沒被褫奪公權,有出來投票的權利,他們會依規定申請,要戴頸圈、手銬、腳鐐都沒問題,期待週六能和柯文哲一起去投票。時代力量今(22日)表示,監所投票權不應因人設事,也不該淪爲個別特權。無論是羈押中的被告,或監獄中的受刑人,都應依法享有投票權。
近日,民衆黨部分人士在媒體上疾呼,應讓正在羈押中的柯文哲參與這次的罷免投票。對此,時代力量重申立場,監所投票權不應因人設事,也不該淪爲個別特權。無論是羈押中的被告,或監獄中的受刑人,都應依法享有投票權。這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政府應儘速修法、完善配套,讓監所投票制度得以真正落實。
時代力量表示,社會上常有誤解,認爲受刑人都遭到褫奪公權,因此無法投票。事實上,並非所有受刑人都被褫奪公權。自2006年《刑法》修正後,褫奪公權的範圍已被限縮,不再包含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項基本權利,僅限於擔任公職的資格。因此,多數受刑人其實仍具投票權。
時代力量指出,問題在於我國現行制度遲遲未針對受刑人投票權進行修法或提出具體配套措施,導致監所內無法設置投票所。2023年即有受刑人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度裁定應在監獄設置投票所,但在中選會抗告後,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
時代力量表示,目前歐洲多數民主國家早已實施監所投票制度,唯有落實所有公民的參政權,國家在行使公權力時,才能擁有真正的民主正當性。
時代力量強調,2024年總統大選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曾針對各政黨提出司改七問,包含國民黨、民進黨、民衆黨等六個主要政黨皆表態支持受刑人投票權修法。時代力量也早已在國會提出多項相關法案,推動監所投票制度的法制化與配套建置。
時代力量呼籲朝野各黨團,監所投票是臺灣民主制度尚未補齊的一塊拼圖,應超越政黨立場,儘速推動修法程序。比起因人設事的個案特權,我們更需要的,是一個真正保障所有受刑人與受羈押者投票權的制度與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