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運將討車資中陷阱 遭惡煞「槍管塞嘴」痛毆囚禁索30萬
▲臺中一名潘男搭霸王車,卻反過來勒贖運將。(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綽號「海王」潘男素行不良,積欠一名駕駛BMW的白牌車司機賴男萬元車資,潘男卻反過來將運將約出,咬他欠賭債300萬,找多名小弟將人圍住,潘男還持空氣槍堵住運將嘴巴,一旁小弟附和「反正我們未成年,殺人不會怎樣!」,賴男遭毆打、囚禁多時,付出30萬才重獲自由,潘遭判11年2月,共犯廖男3年8月。
檢警查,潘男因爲搭乘賴男的白牌車,賴男多次載潘男到臺北、彰化等地,潘男卻沒給付車資1萬7千元。潘不給錢,卻反過來要跟賴男討錢,找來廖男與4名未成年小弟共謀,佯稱要還賴男車資,雙方在一處河堤談判,潘卻當衆誣陷賴男積欠賭債,賴當場傻眼說,「是你欠我錢吧?怎麼會是我欠你?」
衆人不理會,任由潘男指揮,小弟開始徒手、腳踹毆打賴男,甚至有小弟邊打邊嗆聲,「反正我們未滿18歲,殺人也不會怎麼樣。」潘男甚至拿出空氣槍,直接堵住賴男嘴巴恫嚇,「我要讓你死,你是沒有被開槍過,叫你拿錢你就要拿出來!」賴男害怕遭受不利,只好說「好了,我有欠你錢,不要再打了」。
潘男不罷休,要求小弟以手銬、童軍繩把賴男控制,並把人載送大坑山區一處空屋,要求賴以網路銀行轉帳4萬8千元,潘又嫌太少,把賴轉移他處囚禁毆打,要求賴籌措300萬,賴男表明最多20至25萬元,由妹婿出面支付26萬「賭債」,賴才被丟包路邊、重獲自由。
潘男辯稱,賴男在去年3月欠了自己30萬賭債,收到賴男妹婿交的現金後,回家就把借據給撕毀,反而稱自己如果有欠運將賴男車資,對方怎麼會把自己的LINE封鎖,否認有擄人勒贖犯意。
▲潘男仍遭羈押,一審遭判處11年2月。(圖/記者許權毅攝)
臺中地院查,潘男在警詢、偵訊甚至訊問時,都不曾提過賭債一事,卻突然在審理期間提出此事,若屬實,應第一時間極力主張,豈有可能忘記數月,卻又突然提出,顯然是卸責之詞。
況且,潘男辯稱賴男賭博輸了快200萬,尚欠70萬元,追償到30萬餘元后,就把本票當賴男面撕掉,後來又辯稱把借據撕掉,兩者說法相互牴觸、反覆無常,難以採信。
地院考量,潘男犯案後取得30萬元後,還將款項分贓給其他少年共犯,倘若爲賴男積欠賭債,爲了要分享給與毫無關係之人?潘男原先稱賭債300萬,聽見能償還數十萬也隨即答應,明顯是藉機敲詐。至於賴男將潘男聯繫方式封鎖,賴男證稱是潘男不斷騷擾、要求載送。
臺中地院審酌,潘男等人是誣以被害人積欠債務,建立被害人人身自由支配權,以此要求親友籌措款項,贖取被害人身體自由。潘男正值壯年,卻不思正當途徑賺錢,集結人手、發號施令,以人數優勢、暴力侵害被害人身體,於案件中居於主導地位,虛構賭債一事,惡行重大。
全案依強盜擄人勒贖罪判處潘男11年2月,共犯廖男犯強盜未遂判3年8月,其餘未成年共犯由少年法庭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