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變綁票!債主遭暴打強索240萬驚險跳車逃死 4惡煞下場慘
▲彰化男子上門討債反遭設局綁架暴打勒索240萬元。(圖/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許姓男子因網路籤賭積欠15萬元賭債,竟設局誘騙林姓債主,夥同三名友人,持狼牙棒、鐵條等兇器將林毆打成傷,更用麻繩捆綁手腳,強押上車逼討240萬元,林趁隙跳車逃脫報警,整起事件才曝光。彰化地院審結,主謀許男遭判5年重刑,其餘共犯分處1年6個月至2年2個月不等徒刑。
依據判決書內容指出,許男爲躲避賭債,2023年6月間先委託陳姓友人假扮表哥與林男周旋。6月29日晚間,許男誘騙林男至彰化住處後,突然翻臉指控對方是詐騙集團,與在場的陳姓、莊姓友人持狼牙棒、鐵條等兇器狂毆林男,造成其頭部撕裂傷、雙耳鼓膜穿孔等重傷。粘姓男子則在鐵門外把風阻擋逃脫。三人更以麻繩捆綁林男手腳,強押上車前往臺中取款。
車輛行駛至臺中太平區時,莊男因不滿許男索討金額過高發生爭執,私下替林男鬆綁。途中林男趁着3人爲了錢起口角,聽到他們說「錢不要了,回漢寶挖洞埋起來」之際,冒險跳車逃入社區求救。警方事後依據林男傷勢及監視器畫面,確認陳男確持狼牙棒作案,現場更查獲作案用麻繩。
法院審理認爲,許男辯稱林男是詐騙集團,卻無法解釋爲何事發後才通報165反詐騙專線,爲強取財物,不僅糾衆犯案,更以暴力毆打、限制行動等不法手段逼迫被害人交付款項,雖最終未能得逞,但已對被害人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導致其身心受創,犯罪情節重大。
在量刑方面,合議庭綜合考量許嫌全盤否認犯行、部分共犯坦承犯案,以及四名被告均未賠償被害人損害等因素,依涉案情節輕重分別判刑。主嫌許男因觸犯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罪,遭判處5年有期徒刑;其餘三名共犯則依共同犯三人以上攜帶凶器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分別判處1年6個月至2年2個月不等刑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