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公斤學長性侵 竟辯「她把屁股擡高」!嬌小學妹哭到發抖
學妹遭學長性侵,崩潰痛哭。(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百公斤的男研究生阿龍(化名),與體型嬌小的同校學妹小美(化名)在租屋處飲酒,但卻違反對方意願,強吻、撫摸,並嚴厲地喊「衣服」、「舌頭」、「抱我」等命令,進而對小美強制性交。事後,阿龍辯稱「她自己把屁股擡高」,一切都是自然互動,但小美卻多次情緒崩潰、哭泣發抖。法院一審判處阿龍有期徒刑3年3月,二審考量雙方和解,改判2年徒刑、緩刑4年。
判決指出,2023年9月24日晚間9時許,研究生阿龍與同校學妹小美,一起在位於南投縣的阿龍租屋處飲酒,未料阿龍竟違反小美意願,先在沙發上親吻小美嘴脣,接着命令小美脫掉上衣,撫摸對方胸部並指侵。而阿龍明知小美有用手推開,表示不要,仍強行將對方抱到牀上,以其生殖器強行進入,並射精在小美肚子上,以此方式強制性交得逞。
面對指控,阿龍辯稱,當天小美提議要喝酒,將長褲捲到大腿處抓癢,問她要不要換短褲,小美卻當場脫褲說「反正現在只有我們2個人,不會有其他人知道」。阿龍表示,之後在沙發上有隔着內褲摸對方下體,接着對她說「衣服」,對方就讓他脫,他又說「舌頭」、「抱我」,小美就把手勾在他脖子上,兩人進而發生性行爲,「過了一段時間我輕拍她的左大腿,她就自己轉身背對我並將屁股擡高」,完事後還公主抱對方去洗澡,「我感覺是自然而然發生的」等語。
阿龍辯護人稱,雙方發生性行爲前,小美有默示同意,過程中小美也有「自己把屁股擡高」等行爲,表示雙方性行爲未違反告訴人意願;結束後,小美沒逃離現場,也沒有大聲求救,而是躺在被告旁邊滑1個多小時手機,若是被強迫,驗傷報告勢必會有拉傷、紅腫等手部、手腕傷勢,但卷內未見此類傷勢,可能是小美擔心男同學知道才反悔提告。
小美在偵查中表示,沒有穿過阿龍的短褲,因阿龍身高179公分、100公斤,自己僅160公分、50公斤。她說,阿龍用很嚴厲的口氣說「衣服」、「舌頭」、「抱我」等語,她沒辦法反應,害怕地一直髮抖,「被告在牀上一直拉扯,當時我有任何的反抗都會被被告拉回來」。至於躺在身旁用手機,小美當時曾傳「我很怕他發現我現在跟別人聯絡」等訊息給男同學,足證是小美爲不讓阿龍起疑,而故作鎮定。
男同學證稱,小美嚇到話講不出來,還有一陣一陣的哭跟發抖。另一位學長也表示,小美在醫院跟他說這件事時,一直哭跟發抖。有關心的路人也稱,第一次看到小美時,「她一直哭及發抖,然後就說她下面很痛」等語。小美父親則難過地說,女兒事發後心情較低落,有時候會睡不着。
南投地院審理,阿龍無前科,但無法剋制性慾,不顧告訴人反抗侵害性自主權,考量研究所肄業、現休學在民宿工作、月收2萬8000元、無人需其扶養等,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3月。臺中高分院二審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改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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