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大將陳財能開宣傳車抗議控警違法 豐原分局:依法辦理
名嘴陳財能今天前往豐原警分局抗議。(民衆提供/李京升臺中傳真)
名嘴陳財能今天前往豐原警分局抗議,指稱他日前駕駛罷免宣傳車時,警方擔心他與立法院副院長江啓臣舉行的反罷免活動發生衝突,攔下他要求左轉,他批豐原分局長謝建國、副分局長蔡進勝「說謊」違法;警方則強調,是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辦理,並未說謊卸責。
陳財能指稱,當天江啓臣未申請自強南街180巷及自強南街的路權,只申請樂天宮集會;8月8日晚上6時25分,他從自強南街180巷右轉自強南街,其他車輛可通行,警方質疑他去鬧場,只攔下他的車。
他控訴警方違法,限制他和志工2人的人身自由長達2.5小時,當時距離樂天宮約500公尺,他並非鬧場。今天他再到豐原警分局前廣播,批豐原警分局長謝建國、副分局長蔡進勝「不要臉」、「說謊」違法,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推卸責任。
豐原分局保安民防組長廖永菖表示,當天江啓臣除申請樂天宮集會,也申請自強南街180巷至226巷的路權,當時陳財能距會場僅約50公尺,擔心雙方發生衝突,才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及第60條及集會遊行法第24條規定,引導對方左轉,未限制其人身自由,是陳男僵持不走。
廖永菖說,爲避免爭議,日後將比照臺北市作法,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直接公告管制路段及範圍,並請用路人配合管制措施及接受執勤人員引導,如因公務需要或其他必要理由須進入管制範圍時,需配合警方出示證件查驗、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