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須符3大條件!律師打臉蔡語芯閨密:別只會開美肌拍哭片
有「車模界林志玲」的女模蔡語芯。圖/取自蔡語芯臉書
巴毛律師在臉書指出,根據醫療法規,末期病患拔管須滿足三項條件:一、經兩位醫師診斷爲末期、無法治癒且死亡不可避免;二、需有病患事前意願書,或由配偶、成年子女或孫子女、父母等三等親屬一致同意;三、經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律師指出,拔管本質上等於決定病患死亡,若程序不全恐涉及刑責,醫院絕不會草率處理。
針對有人質疑家屬應使用蔡女財產延長治療,陳宇安也澄清,在病患陷入昏迷期間,家屬無權動用其個人財產。依法需經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裁定特定親屬爲監護人後方可管理財產,而此流程通常需耗時半年,代表期間醫療費須由家屬自行負擔,並非外界所想「想用就能用」。
面對外界情緒性指責與閨密團在社羣媒體的控訴,蔡語芯家屬已向警方報案,控告對方涉嫌妨害名譽與散佈個資。陳宇安直言,若閨密們真心希望挽救蔡女生命,應實際出資支援,而非僅在社羣媒體「開好美肌、化濃妝、錄下哭泣影片」博取關注。呼籲社會各界理性看待拔管爭議,尊重醫療專業與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