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指持槍介選…網路發文涉誹謗王美惠 議員林煒軒助理判3月
去年嘉義市立委大選前,市議員林煒軒的李姓助理在網路發表「嘉義市信賴之友會江某某持槍介入大選」文章,內容涉嫌貶損立委王美惠、市議員黃敏修、前議員江熙哲等人而被訴,一審無罪,二審認他未經審慎查證率爾發表足以貶損3人人格、名譽與社會評價文章,犯加重誹謗罪判3月。
李姓助理坦承在PTT網頁公開發表該言論,但矢口否認加重誹謗。他辯稱,這些內容都有經過查證;因爲他有盡到查證的事實及義務,他的查證消息是來自議員林煒軒、證人及其他在地方的人士,這他們都有親耳親聞,「我沒有罪」他說。
他的律師說,李男所發表的文章有經過查證,文章的內容也是嘉義地方人士衆所周知之事,因此李男有相當理由確信文章內容爲真實。而且文章所指摘的對象都是嘉義政壇有影響力政治人物,都是可受公評之事,屬於高價值的政治性言論,而應受更高程度的保障,合於善意發表的規定,不應予以處罰。
臺南高分院認爲,李男意圖散佈於衆,當知本案關涉政治人物個人名譽牽涉他們形象及支持度甚大,若非客觀上具相當實證,本應謹慎自身言談內容,李男未經審慎查證或以變造圖片方式,率爾發表足以貶損告訴人3人人格、名譽與社會評價文章內容,使不特定多數人均見聞本案言論,且是以網路快速傳播方式散佈於外。
合議庭指出,李男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知審視己非,徒以言論涉及公共利益及其具政治熱誠爲辯,認李男犯加重誹謗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檢方起訴指出,2023年9月20日晚,30歲李男基於加重誹謗犯意,利用手機連結網際網路,登入網路電子布告欄批踢踢實業坊後,公開發表「嘉義市信賴之友會江熙哲 持槍介入大選」文章標題及內容,指摘王美惠爲小三、江熙哲多次持槍恐嚇民進黨5名議員、介入議長選舉、犯下多起持槍暴力恐嚇,被地方法院判決褫奪公權、黃敏修準備5千萬元參選議長、黃敏修曾拿1千萬元給王美惠參選議員等不實情事,並附上圖片,將江熙哲雙手分持不明物品模糊化,暗指有持槍情事,加上「以槍枝威脅恐嚇」文字,供不特定人瀏覽,足以貶損王、江、黃名譽。
王等人認爲有加重誹謗、意圖影響選舉,委任律師提告,檢方將李男涉妨害名譽罪嫌起訴。至於林煒軒及提供帳號吳男與轉發訊息劉男予不起訴處分。
臺南高分院認爲,李男意圖散佈於衆,未經審慎查證或以變造圖片方式,率爾發表足以貶損告訴人3人人格、名譽與社會評價文章內容,犯加重誹謗罪判刑3月。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