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拍到肇事畫面PO網!警「偵查不公開」建議下架 網友怒了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po出一段汽車倒車疑似蓄意衝撞別人車輛的影片,結果引發熱議,案發轄區警方出面說明表示這是一起「車位糾紛」,沒想到警方還私訊po網民衆,以「偵查不公開」爲由要求他刪除影片,這位網友只好乖乖配合,同時在臉書社團留言大酸「沒瓜吃了」,其他網友在底下留言「是要吃案嗎」?「是唬弄誰」?對此,分局表示:「僅建議」。
▲小港深夜不平靜,發生車輛多次蓄意衝撞逃逸案件 。(圖/目擊者提供)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高雄小港區的大小事》po文,「沒有拍到車牌,幫不上忙,辛苦警察人員了」,同時附上一段影片,內容是一部轎車在深夜中,在巷子裡頭倒車多次衝撞停在路邊的轎車,造成被撞轎車的警報器狂響,隨後肇事車輛就駛離。
▲拍攝者還刻意拉近鏡頭拍車牌,要幫忙緝兇 。(圖/目擊者提供)
針對這起案件,小港分局做出說明是發生在19日晚間22點55分發生,地點是在廠橫路。今天(20日)凌晨3點在苓雅區海邊路查獲49歲的肇事黃姓車主,稍早也在前鎮區仔內路某宮廟廣場發現肇事車輛,雖然黃姓車主否認涉案,不過警方強調相關佐證資料足資證明涉案情節重大,也認爲是「車位糾紛」,涉嫌刑法毀損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不過,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在今天凌晨5點41分私訊原po網友:「本案經車主治所完成報案程序,已由本所立案積極偵辦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建議您刪除本則貼文,免生其他事端,謝謝您的配合」。這段文字讓原po非常害怕,只好刪掉影片,同時又在臉書社團說明,「警察局跟車主都說進入司法程序,偵查不公開,叫我下架影片,沒瓜吃了」。
就在原po貼出這段說明之後,底下的網友迴應:「偵查不公開是指開始偵查後的所有事證吧!都已經po上網的爲什麼要下架?背景很硬喔」、「好好笑的鄉下來的警察!沒拍到人沒拍到車牌還在偵查不公開???是要吃案嗎?是唬弄誰呢?還是因爲影片上面看到後會有破案壓力?不要再懶惰了改爲人民服務了!不要讓人民感覺南部的警察都不太積極處理案件」。
▲原po提供警方私訊要求刪文的對話 。(圖/當事人提供)
▲原po車主私訊,裡頭說「警察這邊想要先麻煩您下架」。(圖/當事人提供)
對此,小港分局迴應:「本分局傳訊告知本案已進入偵辦程序,且當時正積極查緝犯嫌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僅建議貼文者刪除本則貼文等雲」。不過,知名警眷谷百合針對警方要求網友刪文、刪影片這件事說:「僅『建議』?用警察的裁量權嗎?既然要用派出所的名字要求民衆刪除文章,那就必須要用個正常一點的帳號吧?沒有派出所粉專?也有所長的帳號,用個跟小帳一樣的無臉人帳號,那跟那些幹見不得人的事的網軍,有何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