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堪慮舊屋 政府民間應合作 增加修繕效能
全臺許多安全堪慮的房屋,因不符政府補助修繕規定,仍是弱勢者遮風避雨「唯一的窩」。社福團體建議中央建立結合社安網及民政系統的通報平臺,公私協力伸援;學者則認爲政府「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再優化,研議更實質的措施。
臺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顧問張宗傑表示,很多弱勢家庭有居住安全問題,但能獲得協助改善的個案相當有限;政府側重災後的紅黃單建築,對非災後的破損或未通報老舊房屋幾乎沒紀錄,這是法制面不夠完善的部分,應可建立一套全國性機制,主動掌握老舊破損房屋可能造成的風險。
臺灣公益聯盟創辦人鄭龍水認爲政府應建立「住宅危機」通報平臺,讓各縣市政府第一線人員通報登錄,方便辨識及管控高風險老舊破損房屋適時提供協助。他說,政府雖受限於法規,但民間力量可補其不足,建立通報機制、優化流程相當重要。
目前內政部針對十年以上老屋、中低收入族羣提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地方政府認爲對民衆實質幫助有限,因爲只有補助利息,弱勢族羣大多信用條件不太好也沒擔保品,不太會選擇這個方案。
「五、六十年老舊房屋多數沒建照或所有權,愈鄉下愈嚴重。」屏科大社工系教授趙善如表示,從中央的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到地方部分縣市住宅修繕現金補助,都有低收或中低收入等「門檻」限制。
趙善如建議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措施可再優化,研議對弱勢者更有實質助益的方向,「補助本金是可考慮方向之一」。
屏科大社工系教授王仕圖表示,民間組織具彈性,可補政府功能的不足,政府找合適的民間組織合作,可增加修繕的效能,這是值得考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