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法草案座談會」掀兩派議論 立委林淑芬:反而提供一個選擇

立委林淑芬表示,自己有多項疾病家族史,不希望重蹈家中長輩臨終痛苦的覆轍,若有安樂死立法,反而能等到疾病發生時再做選擇。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陳冠廷提出「安樂死法」草案,今天舉行座談會,會中安寧醫師、公衛學者持反對意見,認爲安樂死立法後,恐導致「滑坡效應」,讓民衆把死亡當成解決問題的方式,甚至影導自殺防治。立委林淑芬表示,自己有多項疾病家族史,已與朋友約定活到75歲,不要重蹈家中長輩臨終痛苦的覆轍,若有安樂死立法,反而提供一個選擇。

陽明交大公衛研究所所長楊秀儀則表示,堅決反對安樂死。她表示,人口老化就要立法安樂死,是危險的連結,臺灣進入超高齡社會,各式各樣社會問題發生,日本有照護資源稀缺的前車之鑑,此時通過安樂死立法,根本是把安樂死包裝成「病人自己想死」,背後目的希望以死解決社會問題。若安樂死立法通過,形同國家告訴民衆,人有死亡自主權,未來政府有何立場推動自殺防治政策?

馬偕醫院安寧療護示範中心主治醫師蘇文浩表示,醫師訓練以疾病預防、治療爲核心,醫學教育爲把死亡納入訓練,安寧緩和醫學會早已發佈立場聲明,表達反對安樂死。安樂死立法是同意「自願且積極」的臨終死亡選項,但未來可能產生「滑坡效應」,導致病人非自願「被安樂死」,或家屬認爲病人符合安寧條件,就提出「你爲何不去死?」因此相關立法應該屏除家屬角色。

林淑芬表示,她雙親都在75歲中風,嚴重失能。父親生命末期時兩眼無光,不願苟活於世,母親則是腦幹中風,治療過程歷經疫情,再見到母親時,她已被裝上氧氣面罩,拖了幾個月,最終還是痛苦決定爲母親拔掉氧氣面罩。她表示,決定自己的生死容易,但要決定親人生死,是很痛苦的事,自己幾乎每日以淚洗面。

「奶奶、父親都有糖尿病,自己也血糖偏高,這命定跑不掉,我不願等到某天中風,要孩子爲我受苦。」林淑芬表示,自己已決定最好活到75歲,不希望疾病、失能造成痛苦,孩子也連累受罪,一旦生病,恐已經沒有行動能力,若有安樂死立法,自己可在疾病發生時,做出選擇。

醫師姜冠宇說,回顧四百餘篇有關癌症疼痛盛行率學術文獻,發現即使經過正規治療,如施打嗎啡等藥物緩解疼痛,仍有2至4成癌症末期病人,屬疼痛程度5分以上的中重度疼痛。他表示,疼痛程度3分以下,還能夠透過心理支持、家庭溝通解決問題,達5分以上則病人痛苦難耐,身心狀況瀕臨崩潰,家庭狀況也很難處理。

他認爲 ,此時可開始討論安樂死選項,「安樂死應是善終的同一部分,與安寧醫療不是競爭關係,人生最後一哩路有無法緩解的苦,應有更多選項討論。」

臺灣生命自主權利促進協會理事長紀嶽良則說,病人應有選擇安寧緩和或安樂死的權利,政府無權介入民衆尊嚴死亡的權利,反對者也不該以信仰爲基礎,說服大衆「人不可自主終結生命」。醫療有其極限,無法解決所有痛苦,且有媒體披露,國內安寧醫療照護完全不到位,連安寧療護之母趙可式都不再反對安樂死,「誰都不希望一個人輕率死亡,但也不該對痛苦的臨終病人說,你應該更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