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換臉牟利該如何判?粵港澳大灣區法治論壇激辯人工智能治理法治化
在社交平臺上發佈的個人舞蹈表演等短視頻,卻被一些AI(人工智能)換臉小程序商用——用戶付費後可使用自己的肖像進行替換,製作成面部特徵不同但其他內容與原視頻相同的“AI換臉”視頻,這算侵權嗎?侵的又是什麼權?
8月28日,粵港澳大灣區法治論壇(2025)在廣州天河舉行,論壇以“改革·法治·灣區:制度型開放新探索”爲主題,旨在爲大灣區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法治支撐。當日,《粵港澳大灣區法治論壇(2025)天河共識》《加強廣州數據治理和數據產業發展法治保障的若干舉措》等文件發佈。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人工智能、自動駕駛等詞彙在這場法治論壇上被頻頻提及,設置的分論壇之一便是以“人工智能治理法治化的灣區互動與體系構建”爲主題,“AI換臉”案例在分論壇上引發熱議。
令人詫異的是,對於這類案件,不同地方法院法官給出了不同的判決思路,共識似乎難以達成,這揭示的正是AI時代下權利保護的複雜性與緊迫性。而粵港澳大灣區作爲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前沿陣地,正在法治框架中探索AI治理的“灣區經驗”和“灣區樣板”。
“技術是奔涌向前的,我們法律也要奮力追趕。”論壇上,一位嘉賓的發言引人深思。
AI換臉牟利究竟該如何判?
前述分論壇的環節之一,是粵港澳三地司法學者就AI換臉案展開“一案三讀:人工智能治理的灣區互鑑”討論。具體案例爲,國風漢服主播張某無意中發現,億某公司開發的一款“某拍相機”小程序上使用了一段張某的漢服展示視頻,但將視頻中的人物面部遮擋,供用戶在付費後使用自己的肖像替換,製作成除面部特徵不同外其他內容與原視頻相同的“AI換臉”視頻。張某認爲億某公司未經許可使用其肖像牟利,構成侵權,遂起訴至法院。
廣州互聯網法院副院長邵山介紹了這類案件的審理爭議:“原告擁有五萬多名粉絲,具有一定知名度。我院法官認爲構成肖像權侵權,但北京某法院對類似案情認爲,既然臉被遮擋、替換了,何來肖像權呢?侵犯的是使用了服飾、行爲和背景,涉及個人信息處理問題。而上海某法院認爲整個畫面是視聽作品,用戶付費換臉是爲了享受將自己代入角色的快感,侵犯的是著作權。”
“同案不同判”所揭示的,正是在AI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相關法律法規“跟不上”,辦案人員對各類技術及背後原理的瞭解和認識也不盡相同,AI治理法治化的難度可想而知。
“由於AI技術的專業性和複雜性,披露的信息不一定能被當事人和法官理解。在AI換臉案件中,相應的App有算法和模型,數據採集後生成的材料涉及替換操作。這些算法如何生成、如何捕捉人的個體特徵、是簡單應用還是附加創造性內容,都需要考慮。”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張永忠表示。
國內一家大模型頭部企業的法務負責人在發言中也介紹了技術應用帶來的法律挑戰:“當新技術離開實驗室進入產業界,會先形成產品應用和服務,進而發展出不同的商業模式。當應用和商業模式拓展形成上下游分工時,就會產生法律責任分配問題。”
記者查詢瞭解到,隨着AI的發展,行業治理問題引起了廣泛重視。今年5月,《人民日報》刊文指出,當今世界,各國紛紛加快制定完善人工智能相關立法,搶抓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主導權。人工智能治理法治化的成效深刻影響着經濟社會發展的未來走向。
要規制還是要激勵?
法治論壇上熱議人工智能治理,背後是粵港澳大灣區人工智能產業的蓬勃發展。今年初,機器人“廣東七劍客”頻上熱搜。此外,英偉達創始人黃仁勳曾表示:“這裡是全球兼具機電與人工智能技術的唯一地區,機器人產業迎來黃金髮展期。”
據深圳市產業轉移促進中心文章披露的統計數據,截至2025年8月4日,全國共有22座城市集聚超萬家機器人企業,其中深圳、廣州分別達到6.53萬家和5.33萬家,領跑全國。
同時,廣東已成爲國內智能機器人產業主要集聚區之一,形成以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爲核心,珠三角協同發展的產業格局。2024年,工業機器人產量佔全國44%,連續五年全國第一;智能機器人產業集羣營業收入超800億元,初步建立涵蓋“大腦—五官—肢體”的人形機器人全產業鏈。
因此,人工智能治理法治化在這裡顯得更爲迫切。暨南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吳雨輝在論壇上提出了一個關鍵問題:人工智能立法應該以激勵還是以規制爲目標?
“目前學界存在三派觀點,最主流的是以激勵目標爲主,希望促進人工智能發展,避免高標準嚴監管;第二種是兼顧激勵和規制;最少數的則是以規制爲目標,專注風險防控。”吳雨輝說道。
據其介紹,從實踐來看,歐盟人工智能法案採用以風險爲本的比例規制原則,表面是規制法,但實際上通過風險分類將大多數AI技術歸爲低風險,減少監管。美國則發生了從規制向激勵的轉向,如今明確要全力發展人工智能。吳雨輝自己傾向於設立以規制爲目標的人工智能法,最終實現全球統一的基礎規則標準,“人工智能法不等於產業政策,激勵可以通過知識產權法和市場本身來完成”。
不過,目前中國人工智能立法尚未定論,論壇討論已經結束,但關於AI治理的探索纔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