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山林私募炒股案!負責人與妻兒、經理人17人不起訴確定
臺灣高檢署
甲山林集團負責人、房產代銷龍頭愛山林董事長祝文宇2013年辦理愛山林私募發行普通股,以甲山林集團經理人、大學同學共11人帳戶當人頭,低價認購套利3.9億元遭起訴。調查局懷疑,愛山林私募過程,時任甲山林建設董事長、總經理的祝妻張瀛珠,兒子祝藝、甲山林集團經理人共16人亦涉案,祝文宇另涉炒股,北檢認爲罪嫌不足,另將祝文宇17人不起訴,臺灣高檢署駁回北檢再議,祝文宇及妻子、兒子17人獲不起訴確定。
北檢認定,甲山林集團旗下愛山林,2013年10月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祝文宇爲牟取私募股票與市價之鉅額價差,指示集團經理人及周姓大學同學共11人開設證券帳戶,供其使用,並以11人名義參與私募案,不實記載11人爲「策略性投資人」,與愛山林無關,向董事會隱匿,致董事會通過私募案。
祝以遠低於每股參考價29.62元的2成,以每股認購價6元,取得2萬2110張私募股票,套取3億9125萬8560元,今年5月檢調展開偵查行動後,祝於6月1日向北檢主動繳交3億9293萬8920元至北檢帳戶。北檢依違反《證交法》起訴祝,檢方因祝認罪,且全數繳回3.9億犯罪所得,請求法院減刑量處適當之刑。
另調查局認爲,時任甲山林建設董事長的祝妻張瀛珠,祝文宇兒子、愛山林建設總經理祝藝、瑞迪廣告監察人殷佩琦、瑞揚建設董事長吳宜臻、愛山林公司副理林佩君共16人,提供帳戶助祝低價獲取私募股票,且祝文宇有利用私募案操縱股價,均涉犯《證交法》部分,檢方不起訴祝文宇17人。
檢方認爲,祝文宇與妻兒張瀛珠、祝藝,及愛山林財務副理林佩君,爲了將祝文宇可掌控的愛山林股票從個人名義轉爲公司名義,纔有相對成交或影響股價的情形,與實務上操縱股價大多使用非公司內部人的人頭帳戶買賣不同,且未在股票高點出脫持股,難認故意操縱股價。
另愛山林建設副董事長張境在10位甲山林集團主管,是依祝文宇指示開戶給公司使用,難認參與私募案事宜;祝的周姓大學同學基於同學情誼纔出借帳戶;瑞迪廣告公司監察人殷佩琦是張瀛珠閨蜜,聽從建議出錢投資;曾在甲山林集團任職的瑞揚開發董事長吳宜臻則經祝文宇建議、諮詢會計事務所經理,纔將名下愛山林股票改由瑞揚持有,均罪嫌不足。
北檢將祝文宇17人不起訴部分,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經高檢署審查後,認爲再議無理由,駁回再議,因此祝文宇17人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