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到就要對方死」…不滿復合遭拒狠殺人妻19刀 男遭判無期徒刑

男子宿世新與蔡姓女子曾是男女朋友,1999年分手失聯多年,23年後重新取得聯繫,蔡女雖已結婚生子,仍於2022年與宿男恢復交往,未料交往一年多後因不堪感情壓力與衝突提出分手。宿男不滿複合遭拒,去年底在臺北市內湖區當街持刀刺殺蔡女19刀致死。士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日宣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起訴指出,52歲宿男與48歲蔡女於2022年7月恢復聯繫後交往,期間頻繁爭吵,宿男多次對蔡女施暴、威脅。2024年11月25日上午,宿男攜帶摺疊刀前往蔡女位於內湖區的上班地點,將人約出至路邊花臺談話,兩人對話長達58分28秒。

檢察官指出,監視器畫面顯示,談話過程中宿男單方面多達20次觸碰蔡女頭部、肩膀、手部,蔡女多半低頭、望向遠方,甚至起身拉開距離,明顯拒絕親密接觸。當蔡女欲離開現場時,宿男隨即起身衝向對方,抓住蔡女並從褲袋取出長約9公分的摺疊刀,毫不猶豫持刀猛刺。

檢方指出,宿男在第一次攻擊後,見蔡女仍能起身,隨即再度將人拉回、緊抓衣物繼續刺殺,造成蔡女胸、腹、背部多處致命傷,心臟、肝臟、肺臟均遭刺穿,手部並有6處明顯防禦傷。整個殺人過程長達1分42秒,犯後宿男眼睜睜看着蔡女求救23秒,卻未施以任何救助,反而在一旁抽菸。

檢察官痛批,這是一場「單方面的虐殺」,殺人動機就是「愛不到,就要對方死」,任何情感糾葛都不是砍殺的理由。

針對宿男辯稱精神狀況不穩,檢方指出,醫院精神鑑定顯示,宿男案發時辨識與控制能力並未完全喪失,也未顯著降低,至於宿男犯後自殘行爲,檢方質疑其真實性,指出宿男就醫後一度拒絕治療,相關醫療紀錄顯示失血量不到100cc,認爲自殘行爲有推諉責任之嫌。

檢方強調,宿男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未賠償、未道歉,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請求法院判無期徒刑,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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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宿世新(白衣者)去年底在臺北市內湖區當街持刀刺殺蔡女19刀致死。士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日宣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記者翁至成/攝影

男子宿世新(白衣者)去年底在臺北市內湖區當街持刀刺殺蔡女19刀致死。士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日宣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記者翁至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