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起開辦免費租屋法扶服務 內政部:支應全部律師費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爲協助領有租金補貼的弱勢租屋民衆權益,房客若遇強制搬離、提前解約或苛扣押金等狀況,自30日起可申請免費法律訴訟扶助服務。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租屋糾紛屢見不鮮,內政部今部務會報安排地政司報告「租屋糾紛法律訴訟扶助服務」專案。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爲協助領有租金補貼的弱勢租屋民衆權益,房客若遇強制搬離、提前解約或苛扣押金等狀況,自30日起可申請免費法律訴訟扶助服務。其中律師費對民衆完全免費,由內政部支應。

內政部指出,爲了讓租屋民衆在面臨租屋糾紛時能獲得正確法律知識,自去年8月起已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推動「住宅租賃糾紛電話法律諮詢服務」,提供專線412-8518(手機撥打加02,接通後轉2再轉6),由專業律師即時提供意見。截至今年8月底已累計服務5164件,平均每月近400件。

內政部說明,本次新增的訴訟扶助主要是針對領有租金補貼的租屋民衆,只要具備「近2年內經主管機關審覈符合租金補貼資格」,須提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核發的租金補貼覈定函,及租賃糾紛「經調解或調處仍無法解決」兩項者,均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申請方式採預約制,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住宅租賃契約、租金補貼覈定函,以及調解不成立或調處紀錄證明,經審覈通過後即可適用。

內政部地政司長林家正強調,其律師費對民衆完全免費,全部由內政部支應,至於法院收的裁判費、閱卷費纔是由民衆負擔。

爲讓更多租屋民衆瞭解租屋法律訴訟扶助服務相關資訊,正式開辦前,將於法律扶助基金會及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提供相關文宣資料,以供查詢,內政部也將透過各縣市政府、公會及教育部協助轉知所屬,讓更多租屋族瞭解並運用此服務,勇於維護自身合法租屋權益。

內政部指出,擴大租屋糾紛法律扶助是推動居住正義的重要一環,未來將持續提供多元管道協助解決租屋紛爭,透過完善的爭議解決與法律協助機制,確保租屋族的居住權益。

內政部今部務會報安排地政司報告「租屋糾紛法律訴訟扶助服務」專案,內政部長劉世芳主持會後記者會。記者張曼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