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個千萬大戶「節稅有方」 去年免繳稅

一一三年度綜所稅申報昨天截止,財政部昨公佈一一二年綜所稅統計資料,有十五戶年所得超過五百萬元的申報戶「節稅有方」,一毛稅都不用繳,其中甚至有兩戶的年所得超過兩千萬元。

資深會計師表示,一一二年度的課稅級距金額,所得淨額四七二萬元以上適用百分之四十的稅率,依照往例,這些免繳稅的高所得者絕大多數是採列舉扣除申報,其中又以列報扣除無限額的醫療費用支出爲主,此外,列報捐贈扣除的金額也不低。賦稅署官員則說,會進一步分析這些免繳稅的高所得者樣態。

財政部昨公告「一一二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初步覈定統計專冊」,在當年度約六八八萬綜所稅申報戶中,有近三○一點八萬戶免繳稅、比率爲百分之四十三點八五,其中多數爲一般薪資所得者或中低收入申報戶。細部分析,二四七點二萬戶適用稅率百分之五、佔比百分之十一點三二,七十七點九萬戶稅率爲百分之十二、佔比百分之十一點三二,代表九成免繳稅的申報戶都在稅率百分之十二以下。

此外,適用稅率百分之四十以上的免繳稅大戶,也有七萬二七七三戶,佔比約爲百分之一點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免繳稅的三○一點八萬戶中,綜合所得總額超過兩百萬元的有三五六戶,五百萬以上的有十五戶,包括五百萬至七百萬元有六戶、七百萬至一千萬元兩戶、一千萬至兩千萬元五戶、兩千萬元以上兩戶。

若以綜所稅總所得廿分位申報統計來看「貧富差距」,第一分位(最低的百分之五),不含股利及盈餘分開計稅之股利所得的總所得平均數爲四點三萬元,第廿分位(最高百分之五),總所得平均數則爲五四○點八萬元,也就是金字塔的兩端相差近一二六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