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孽兒揮刀弒母「身首異處慘死」 檢辯同意不由國民法官審判

▲涉揮刀弒母的連姓男子,經檢方與辯護律師同意不採行素人國民法官參審程序。(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新北1名6旬連姓男子,前年(2023年)在家突然抓狂,涉狠掐8旬老母脖子再持菜刀亂砍,導致老母身首分離喪命,連男被起訴涉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臺北地院今(7日)開庭進行審前準備程序,檢辯雙方都同意不採行國民法官參審程序,法官諭知評議後儘快裁定。

連男前年7月到案後一度被羈押,因鑑定出罹患思覺失調症,目前安置療養院治療中,他今被提訊出庭,表示聽得懂法官的問話。法扶基金會指派給連男的2位律師主張,連男行兇時受病情影響,有法定減刑事由,且向到場警員坦承弒母,符合自首減刑條件。

本案前年11月起訴,列爲北院第6件國民法官參審個案,但因委託醫院爲連男做精神鑑定,遲遲無法展開審理程序,日前剛完成第2次鑑定。

檢方今當庭表示,已和辯護律師達成共識,希望本案不採行國民法官參審程序,因2次鑑定的結果分歧,若須傳訊鑑定專家出庭作證講解,需高度專業知識,可能對參審的素人國民法官造成過重負荷。

連男的姊姊與妻子專程出庭,同樣請求改用一般程序,由職業法官審理即可,不希望外人蔘審看到太多卷證。辯護律師表示,若改用一般程序,將只聲請傳喚連男1位同事作證,證明事發當天見到連男的過程,以及連男平時出勤狀況。

檢方表示若改用一般程序,將不聲請傳訊任何證人,尊重合議庭決定是否依職權傳喚做精神鑑定的專家作證,並請合議庭依法審酌連男有無辯護律師主張的2項減刑事由,不過檢方建請合議庭若裁定連男須接受刑前監護處分,爲期應至少3年。

法官表示理解,將盡快評議確認是否准許改用一般審理程序,並訂於下月(3月)7日起開始審理,連男開完庭與律師短暫會面討論案情後,隨即解還療養院。

本案發生於2023年7月4日1點多,鄰居約好去連家拿東西,按門鈴沒人迴應,鄰居從窗口探頭張望,赫見連男雙手沾滿鮮血、呆坐客廳沙發上,地上隱約躺着1個人,鄰居連忙報警破門查看,驚見84歲的連母身首分離、慘死血泊中,一旁還有2把染血的菜刀。

檢警調查,連男在5位兄弟姊妹中排行老三,疑患有精神疾病,是衛生局定期訪視照護個案,他和妻女及老母同住新店區,並在餐廳當洗碗工,平時除因向賣菜的老母要錢買菸酒而相互大小聲,其他時候多半平靜寡言,與家人相處還算和睦。

連男到案起初三緘其口,經檢警勸說軟化,才供稱事發當天上午,他和老母單獨在家,老母責備他怎沒出門工作,他突然情緒上來,用力掐住老母脖子倒地,再到廚房拿2把菜刀揮砍老母頸部,把刀都砍鈍了,直到老母身首分離才罷手。

檢方會同法醫驗屍,發現死者舌骨斷裂,可見連男掐頸時力道極猛。據悉,連男羈押期間,親友持續會客關心,始終不解連男爲何突然抓狂弒母,懷疑連男於案發前沒規律服藥,以致病情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