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婦粗鄙狂罵男警後偷襲摸他下體 判拘役30天
基隆市某分局一名男警去年陪同一名報案人到返家取回個人物品時,遭一名60多歲婦人起爭執,這名婦人破口大罵,多次口出性相關字眼的貶抑用語,最後還以猝不及防出手碰觸男警下體,男警感提告。法官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婦人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這名60多歲婦人去年11月某日上午,在住處門口,見一名男警陪同婦人的一名女室友返家取回個人物品時發生爭執。
婦人先對男警辱罵「你們兩人要相X」、「你的懶X賣尬伊XX(臺語)」、「X你X」等與性相關的貶抑用語,又趁男警不及抗拒之際,出手碰觸男警下體,令男警心生噁心感。
男警勤務時身上有裝密錄器,影像錄下過程向市警局提告,婦人在法院審理中坦承不諱。法官審理指出,婦人趁男警不備之際,所爲構成對男警性騷擾,缺乏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意識,並因此造成男警的嫌惡感,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法官表示,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爲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爲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2條第2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她火氣大狂罵男警後猝不及防「摸」下體,下場慘了拘役30天。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