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女孩跑馬拉松”,家長磨鍊孩子別走火入魔 | 新京報快評
不能讓孩子成爲溫室裡的花朵,但也不能走向另一種極端。
文 | 遲道華
近日,據媒體報道,在江西上饒婺源縣舉辦的一場馬拉松賽事中,一位父親因體力不支放棄比賽,6歲女孩獨自跑完42公里全馬,引發關注。
12月2日,婺源馬拉松組委會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該女孩確實是違規參賽,爲“蹭跑”(指雖未獲得賽事組委會頒發的正式參賽資格,但仍通過各種方式在賽道上進行比賽)。該工作人員解釋,他也不清楚這個小女孩是什麼時候開始“蹭跑”的,但他父親確定沒有成績,並且已經上報中國田徑協會給他作出處罰。
“6歲女孩獨自跑完42公里全馬”在社交平臺上引發廣泛關注,但這不是什麼勵志故事,而是在拿孩子生命安全開玩笑。對此,孩子父親的教育理念顯然出現偏差。
當然,在工作人員的解釋中,尚不清楚小女孩是什麼時候開始“蹭跑”的,但不管女孩是否真的全程跑完42公里,其父親體力不支上了收容車,卻讓6歲的孩子獨跑馬拉松,而且還多次阻止裁判攔下女孩。這種操作,看似是在鍛鍊孩子,其實是置孩子於危險境地而不顧,會對孩子身體狀況造成很大壓力,不僅輿論觀感不佳,也並未負起作爲家長的監護責任。
跑馬拉松確實可以起到鍛鍊身體的作用,這種奔跑的過程和前期的準備都能讓跑者變得更加堅強、更加自信。父親讓小女孩蹭跑,或許也是想以此種方式,既提高孩子的身體素質,也鍛鍊孩子面對挑戰的勇氣。
但馬拉松比賽對參賽者的年齡等諸多因素都有一定的要求,如中國田徑協會發布的《中國馬拉松及相關運動辦賽指南》中,規定馬拉松(42.195公里的公路跑步賽事)及以上距離參賽者須在比賽當年滿20週歲,半程馬拉松和10公里項目參賽者須在比賽當年滿16週歲。
讓6歲小孩參與,且不說其身體一時是否吃得消,在成人們的集體比賽項目中,幼童參與其中,本身就有發生碰撞、踩踏的風險。
而且,即便女孩安全完成了比賽(快到終點時被攔下),這種長跑也會讓孩子心臟負擔過大、可能造成骨骼損傷等,進而影響身體成長髮育。
其實,若真想讓孩子參與跑步,完全可以帶其參加四五公里的少兒跑、健康跑,距離不長,在此過程中,也可以增加親子關係。實在沒必要讓孩子冒着風險,參與成人的集體比賽。
此前,有家長帶孩子在機動車道高速騎行,發生車禍;有家長讓4歲女童“獨自”坐地鐵回家,引發輿論質疑……類似的案例,都對家長們的一些奇葩教育方式提出了警示。
不能讓孩子成爲溫室裡的花朵,但也不能走向另一種極端。
需明確的是,無論如何鍛鍊孩子、教育孩子,都不能把孩子置於危險的處境中。從法律層面看,這是監護人必須負起的保護責任;站在爲人父母的角度,也必須將孩子的健康與安全前置,不能以培養獨立能力、“鍛鍊”的名義,讓孩子獨自面對超過其年齡階段的挑戰和壓力。
此事,也對賽事主辦方提了個醒,家長能夠帶幼童蹭跑,且在被發現後,“快到終點了裁判才徹底將小女孩攔下”,都說明,賽事的管理、組織等環節還存在漏洞。這也應該引發反思,謹防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但更重要的是,家長們,再不要如此“鍛鍊”孩子了。類似操作,既給孩子做了“違規”的不良示範,也不會對孩子有着什麼長遠的教育價值。無論如何,確保孩子的健康成長,纔是最重要的。
撰稿 / 新京報評論員 遲道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