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基金經理人跟單炒股 4人判緩刑

新北地方法院。圖/報系資料畫面

據調查,六名基金經理人共負責四間投信十餘檔基金,其中包括國家四大基金中,勞動基金的新、舊制勞退基金和勞保基金。不法獲利最多的富邦投信林男、保德信賴男,因管轄權問題移臺北地方法院審理。

判決指出,賴姓、李姓、吳姓、莊姓四名前基金經理人,原爲高度專業人士,未恪遵專業經理人守法、忠實、誠信、利益衝突迴避等準則,無視法令及內部規範爲投信事業核心,將職務上所接觸投資資訊用以追求私利,嚴重侵蝕投信業者根基,造成基金營運及業務推展等重大經濟利益損害,讓社會大衆對於正常投資股市心生疑慮,情節重大。

四人自偵查期間便坦承全部犯行,有助節省司法資源,加上無前科且已全數繳回不法利益,合議庭爲此宣告緩刑以啓自新。

據檢方調查,涉案六人獲利最多的是任職富邦投信的林男,不法利益高達二億四五二八萬餘元,其次是保德信投信賴男一三一七萬餘元;國泰投信李男八八三萬餘元、富邦投信賴男五一六萬餘元、國泰投信吳男三九九萬餘元、復華和國泰投信莊女七十九萬餘元。

據瞭解,案件爆發後六人離職,因操守、專業已在證券界破產,找不到相關工作,有人爲了撫養父母、孩子和罹癌妻子,只能跑外送填補家用,下場悽慘,當中僅一人與原公司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