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信基金經理人用人頭戶跟單 金管會開罰命解職
日前富邦、國泰、復華、保德信投信共六名基金經理人,涉利用代操基金及參加公司投資決策會議,以親友帳戶「跟單」提前交易與基金標的相同股票,獲利2.77億元,新北地檢署日前已起訴,因富邦與保德信案金管會日前已開罰過,金管會今天后續針對國泰、復華投信開罰。
金管會表示,兩案子都是證交所查覈所發現。國泰投信前國泰科技生化基金的李姓基金經理人,在擔任基金經理人期間,有以職務上知悉的消息泄漏給他人,並於基金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他人帳戶爲相同個股買賣,且未依規定向公司申報;但國泰投信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與執行,未具有效性,未能有效防範利益衝突,且未能有效督導及查覈經理人個人交易行爲,事後亦未確實進行查證,已影響基金業務的正常執行。
金管會對國泰投信核處警告,並處罰鍰120萬元;人員部分命令國泰投信解除前基金經理人李姓經理人的職務。
在復華投信部分,金管會表示,復華投信前全權委託投資的邱姓經理人,在擔任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期間,有以職務上知悉的消息,於全權委託投資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他人帳戶爲相同個股買賣,且未依規定向公司申報;但復華投信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與執行未具有效性,未能有效防範利益衝突,且未能有效督導及查覈經理人個人交易行爲,已影響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正常執行。
金管會對復華投信也罰鍰120萬元,人員部分命令復華投信解除前全權委託投資邱姓經理人職務。
同時,金管會也對兩家投信限制以下三業務,一是最近一年不得申請(報)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直到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認可;二是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三是最近3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